我以我心护公平——记湖南省委员会邵阳市委主委、邵阳中院副院长晏丽君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 2014-01-10 00:00:00 

我以我心护公平

——记湖南省委员会邵阳市委主委、邵阳中院副院长晏丽君

 

    九三学社邵阳市委    

发布时间:2014-01-10

                    

            

人物名片:晏丽君,女,邵阳市人,法律硕士,1967年9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1991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一直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业务指导组长、民一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2005年2月任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6月当选为九三学社邵阳市委主委。

晏丽君是一名矢志于审判岗位的优秀女法官,从事法院工作24年来,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忘我工作,累计审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审批把关案件30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她因此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官”,多次立功受奖。她是审判前沿的优秀带头人,发表了十多篇对审判实践有积极意义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其中《比较法在裁判过程中的运用》被编入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主编的《法律适用与裁判方法》;她是务实勤勉的法院领导,带领分管立案、信访、审判监督、涉外暨知识产权审判庭干警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先后获得国家、省级荣誉或被推介工作经验,立案庭荣获了“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审判监督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涉诉信访工作经验先后被最高院、省高院推介,她个人也多次获评全省法院“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

1991年7月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晏丽君被分配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来,她把自己的青春无私地奉献给祖国的审判事业,用辛勤劳动的汗水浇灌公平正义之花,以法律职业人的理性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头衔上一串串闪光的字符印证着她的付出:九三学社邵阳市委主委,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湖南省政协委员、常委,邵阳市政协委员、常委,邵阳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邵阳学院及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邵阳市法官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一如既往对成绩和荣誉的谦让,面对这些,晏丽君淡淡的笑着说: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法官。

    勤勉的专家型法官

法官是利用法律给答案的人。新案,疑案,难案。新时期,新形势,向法官提出挑战。“争当专家型法官。”晏丽君从踏进法院大门的那天开始,就为自己定下目标,既提高学术水平,又加强审判能力。 

某电机厂受让实施王某的一项专利技术,但产品却得不到市场的认同,销售困难,电机厂不赚反赔,就以专利技术没有实用性为由拒付使用费,王某诉诸公堂。二审时,合议庭同事及庭里的领导很同情电机厂,主张以王某的专利技术不具备实用性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但承办该案的晏丽君却没有轻易的下结论,而是反复调查相关案件事实,独立思考,认为王某的专利技术有国家专利局经过审查后颁发的专利证书,在电机厂未提供充分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不宜轻易否认其专利技术的实用性,电机厂受让实施了王某的专利技术,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使用费,因实施该专利技术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应由电机厂自行承担,不能因此拒付使用费,支持电机厂拒付使用费无论在办案的社会效果方面还是法律效果方面都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院审判委员会在最后的再审程序中采纳了她的意见。

这是晏丽君法官职业生活中一件极为普通的案件,但就是在这样一件件看似普通的案件的审判过程中,体现着她勤勉敬业、坚持正义的高尚品格。

业精于专,功于勤。本硕多年的大学法学教育,培养了她对法学专业的酷爱之情,无论工作多么繁忙,她都从未放弃对法学知识的钻研与学习。她有她的学习之道:没时间读长篇大论,就读经典短文;没时间集中学习,就充分利用工作间隙、利用繁忙家务之后的点滴休息时间;没有足够的学习条件,就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专业网站,通过阅读一些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材料,学习、了解当前法学界争议的热点、难点问题。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通过三年攻读,晏丽君获得了湘潭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她还先后多次参加市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最高法院法官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政治理论及法学理论的学习培训,使自身的各项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干审判员,晏丽君在庭里结案最多;当副庭长,她成了审判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户”;任庭长、副院长,她始终要求自己和庭里每一位同志——“力求每件案件的审理,都成典范;每份法律文书的撰写,都出精品。”

不仅如此,她还利用工作之余,积极撰写相关法学论文,《浅析抵押登记的效力问题》、《比较法在裁判过程中的运用》先后在全省法院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其中《比较法在裁判过程中的运用》还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主编的《法律适用与裁判方法》。2008年4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为了全面掌握民事案件再审事由的适用情况,她带领课题组成员全面调查了全市法院《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再审事由适用情况,并走访了省内衡阳、永州等市,在掌握大量的实践材料后,组织开展反复研讨,最终历时一年顺利完成“民诉法修订后再审事由适用问题”省级调研课题。作为邵阳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晏丽君先后从民商事审判实务角度为法学学生作了《商标审判实务研究》、《公司纠纷案件审判实务》、《解读修订后的民诉法》等专题讲座,为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职业素养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深受高校师生的好评。

忠实的司法为民践行者

一件案子,对法官普普通通,对当事人却至关重要。维护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就增加一分;伤害一个当事人,就会多一群怀疑法律的人。从当法官第一天起,晏丽君就用心做司法为民的忠实践行者,让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一件激烈的房屋权属纠纷中,讼争房屋系原告方祖父所置产业,土改时期被强制分配给无房的农民居住,原告自己亦居于其中两间房屋,六十年代时被告的父亲因无房可住,趁原告外出避难时占住了原告的一间房屋,几年后原告返回家乡见此情形未提出反对,直至九十年代两家之间发生邻里矛盾,原告要求收回房屋产权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以其起诉已超过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这个处理结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原告方对此反映强烈,并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还未到开庭时间原审原告即主动找到承办人晏丽君要求反映情况,在耐心听其哭诉了文革期间因阶级成分问题所受的委屈后,晏丽君反复细致地讲解有关政策与法律,用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原审原告主动提出了撤回上诉的要求,并且反复说“如果一审法官能像您这么耐心地接待我,肯听我说几句话,我的官司就不会打到二审,就不会浪费上诉费和差旅费了。”

一件小小的案子,给了晏丽君深深的启发——当事人缠诉缠访,个别法官往往会谴责当事人蛮不讲理,而很少从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方面去加以反思,其实,法官的职责不应仅仅限于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办案的过程中,尤其是在调解的过程中保持不偏不倚的立场,做一名合格的法律讲解员。

但是,在民商事诉讼中,毕竟会有败诉方,败诉一方当事人往往要依法在经济或民事权益上付出一定的代价,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方法稍有不当,或者言辞稍有不慎,便可能引起当事人的误解,导致败诉一方对法官的公正司法产生怀疑,从而不断地上访、申诉。为了胜败皆服,在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过程中,晏丽君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细致、耐心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处理好每一个群众来访。

“感谢法院,感谢政府,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不用再四处申诉上访了!”在案件圆满解决后,年近七旬的上访人伍某向晏丽君道出了心中的感激。8年前因与新宁县某医院发生劳动争议,伍某一直不间断的申诉上访。晏丽君带领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带案下访组,直接把再审听证会搬到了申诉人伍某家门口,并在新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主动上门做通了双方的工作,最终促成伍某与医院达成了调解协议。

带案下访是晏丽君司法为民的典型写照,她在工作中发现,偏远山区的信访当事人到市里申诉上访很不容易,有的来回一趟要花三四天时间,费时费力费钱,部分当事人会因此加剧内心的怨气,产生不满情绪。如何破解这一局面,推进信访问题的化解?在中院党组的支持下,晏丽君决定对信访案件较多的偏远山区,采取带案下访的方式,上门化解矛盾。在带案下访活动中,对所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主动邀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和当地有影响力的各界群众参加听证,使他们对法院办案的公正性和申诉上访人诉求的合理性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便于他们帮助上访人解开心结,息诉罢访,也为群众创造一个学习法律、宣传法律的平台,提高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使一大批信访老案得到了妥善化解,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先后对这一做法予以推介。

精细的司法管理者

晏丽君深知,作为司法管理者,不仅要率先垂范,发挥榜样的力量,更要加强管理,人尽其才,调动每一名干警的积极性,发挥团体优势。立案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邵阳中院荣获了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被评为全省信访文明窗口,审判监督一庭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一串串的荣誉,是晏丽君精细管理的有力证明。

立案工作是法院案件的入口。晏丽君狠抓案件受理审查工作,在立案审查环节坚持及时受理原则、法院主管原则、依法管辖原则并重,确保了适格的案件进入适格的法院、适用适格的审理程序进而达到最适合审理的状态,为维护司法公正把好入口关。随着社会大变革,大发展,各方利益冲突加剧,深层矛盾逐步显现,大量纠纷涌向法院。对于涉及廉桥药都的群体性纠纷、涉及军转人员的敏感性案件、因历史遗留问题要求处理的案件,晏丽君均予以审慎处理,采取及时汇报、主动沟通与协调的方式来化解矛盾,对应由政策调整的问题、应通过行政途径解决的问题,不轻易直接动用司法救济,从而避免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的法院信访可以说是当事人矛盾聚集的焦点,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邵阳是全省乃至全国有名的信访大市,涉诉信访工作任务繁重。晏丽君着力加强硬软件建设,创建信访文明窗口。她狠抓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信访处理流程、分类接访、法官判后释明、涉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确保信访接待做到件件审查、件件限时、件件答复。通过这些措施,法院涉诉信访量明显下降,对初信初访的处理率达100%。市中级法院处理涉诉信访的工作经验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推介。

审判监督是法律在诉讼程序内设定的一项审判纠错程序。作为分管该项工作的副院长,晏丽君深刻认识到了该项工作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力,始终坚持强化再审案件的质量管理,为维护司法公正把好出口关。她本着对每一件案件、每一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注重从案件事实的认定、相关法律规则的理解与适用、裁判文书的制作等方面严格把关,力求所经手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加大再审调解力度,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对有调解希望的案件或者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矛盾尖锐的案件,亲自参与做调解及案外协调工作,努力促进再审调解工作的发展,所经手处理的再审案件无一件出现质量瑕疵。

为适应和推进经济发展,2007年6月,邵阳中院成立民事审判三庭,专门管辖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房地产开发经营纠纷案件。作为学者型、专家型法官的晏丽君成为民三庭的第一任分管领导。她先后组织召开外资企业家座谈会、涉外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大对民三庭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一方面遵循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规律,坚持依法审判,准确适用法律,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另一方面提高审判效率,强化审限意识,降低审判成本,致力于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充分发挥便民、利民、服务大局、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审判职能作用,为邵阳的改革开放和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积极的社会活动家

做就要做得最好。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抑或扮演所经历的任何一种角色,晏丽君始终都在追求更好。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她时刻关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以自己的辛勤付出,最大限度的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民主党派的一员,党派组织为她开展社会活动,搭建了一个开阔的平台。早在当选主委之前,她就积极、主动地关心九三学社党派事务,积极参与党派活动。2010年3月协同社市委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节”新邵白水洞活动。2011年3月6日(时值辛亥革命百周年之际)协助党派机关成功组织了本党派妇女同志、各支社主委到武冈中山堂、云山开展纪念活动。

卓越的工作实绩和领导能力,使她获得了广大社员的信任和肯定,在九三学社邵阳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上 ,晏丽君全票当选为社邵阳市委主委。谈及九三学社邵阳市委未来的发展,晏丽君充满信心。她说,要以加强思想建设为核心,注重加强对全体社员的理论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以组织建设为基础,密切同社员的联系与沟通;以作风建设为关键,积极为社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以制度为保证,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继承和发扬九三学社的优良传统,弘扬“爱国、民主、科学”的精神,努力在本职工作中出光彩,在参政议政中出成绩,在党派工作中出亮点,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在社湖南省委和邵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为邵阳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自2011年6月当选九三学社邵阳市委主委以来,注重抓好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加强了与部分基层支社的联系,注重通过平时的接触以轻松、融洽的方式与社员进行沟通、交流,以一种健康的阳光心态引导和影响各位社员;组织社市委完成了多项专题调研,领衔完成的专题调研报告《职务犯罪缓刑高适用率的危害与对策》、《当前劳务派遣问题分析》、《毒品犯罪案件调研报告》等分别被社省委、社中央采纳;在没有经费组建九三学社邵阳市委网站的情况下,开通九三学社邵阳QQ群,及时在群内发布九三学社省、市委的工作动态、各类重大活动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内人心;组织了“三八妇女节”、辛亥革命100周年武冈中山堂纪念活动及云山休闲活动,陶冶了情操,修养了性情;在中秋节组织本党派的“三胞三属”人员开展了中秋茶话会活动,大家一起贺佳节、叙友情、话统一、谋发展,开展了气氛热烈的座谈,爱国、爱家乡之情洋溢于言辞之间,体现出了一种期盼国家经济繁荣发展、社会政治平稳安定、人民生活改善提高、海峡两岸早日统一的强烈愿望;每年定期到定点联系单位走访,一方面帮助联系单位分析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另一方面也增加对联系单位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在社会公众与联系单位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注重以先进人物的事迹影响社员,组织学习了杨佳等人的先进事迹,在社员中倡导一种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拼搏精神;有计划、按步骤地发展新成员,不断壮大党派人才队伍;组织开展了多次送医、送法下乡活动及社区义诊活动,为农村群众及社区居民提供了看得见的服务;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自2007年担任市政协委员、2013年当选省、市两级政协委员与常委以来,共撰写提案18篇,社情民意材料32篇,参与各类民主监督活动20余次.

违法建筑问题是晏丽君一直非常关注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工作之余,她利用政协委员的身份,实地了解邵阳市违法建筑情况,走访相关部门。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她发现,近年来,邵阳市违法建设呈蔓延趋势 ,特别是在市内三区尤为突出。大部分开发区建设在拆迁补偿时未严格依法依规按标准实施 ,对拆迁违法建筑给予了较高补偿;同时,管理执法难以到位,规划 、城管 、国土三家执法部门尚未实现有效配合;城管委托执法 ,执法行为较被动;安置滞后和人口增长带来的住房矛盾导致部分群众违法建房;宣传教育不够 ,法律意识淡薄;部分领导及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为违法建设打招呼 ,说人情 ,“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2011年元月在政协邵阳市十届四次会议上,晏丽君就违法建筑问题做了题为《加大整治力度,遏制违法建筑》的发言,并建议:设立违法建设整治领导机构;大力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减少违法建设存量;强化舆论宣传,曝光典型案件。邵阳市委书记童名谦专门批示:“控违拆违工作很重要”,并明确要求有关市领导牵头落实。

这只是晏丽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的一个缩影。站在政协委员履职的角度,邵阳乃至湖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方方面面,都是她关注的范围。2013年元月在省政协联组会议上,她就劳务派遣问题做了专题议政发言,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同时,她还就邵阳的重点工程建设问题,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尽快启动邵永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前期改造》的提案,目前省发改委已对该项目引起了高度重视,正在努力争取中。

时间是生命的长度,胸怀是生命的宽度,价值是生命的厚度。带着建设和谐邵阳、美丽邵阳的梦想,源自恪尽职守、忠于事业的责任,她始终告诫自己:我没有权利懈怠,也没有权利放弃,我能做到的,就是穷尽全力,争取做得更好,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实现生命的意义、体现生命的价值、创造生命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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