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春朝律师的民生情怀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 2013-08-19 00:00:00彭春朝律师的民生情怀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波
发布时间:2013-08-19
他来自大山,他奔走在城市。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到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一路走来……。在他身上,体现着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正气与担当,闪耀着无私与奉献的光芒。他就是九三学社社员、岳阳市首届“十大杰出律师”,湖南金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彭春朝。
注重法律顾问,风险化解明显
近年来,彭春朝一直注重于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因为,律师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企业发现目前潜在的法律风险,从而避免企业将来陷入纠纷和麻烦。“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更能体现律师的价值。加强了顾问单位法律事务的事前防范、事中执行、事后法律救济的法律风险预防能力。在法律顾问事务方面,他成功地处理了大量的公司设立、投资、贸易、资产重组与改制、抵押、物业管理、制度创设、仓储物流、厂房及仓库买卖与租赁、劳务用工、债权债务清理等专项法律事务。曾先后担任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中心、岳阳市君山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信军创(岳阳)六九零六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进行专题法律讲座20余场次,为顾问单位预防了各类经营管理风险,将风险化解于萌芽状态之中。
服务精益求精,维权不畏辛劳
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基于对事业的无尽热爱。彭春朝始终视律师为崇高的职业,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以热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律师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当事人利益,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业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让每一个客户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在2010年6月办理的刘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案件中,考虑到该案系因债务纠纷引起,刘某涉嫌的罪名不当,系外地在校学生,被害人存在过错等情形。彭律师多次与公安、检察沟通,在检察起诉时将涉嫌的罪名更正为故意伤害罪(轻伤)。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代理刘某家属,克服被害人的抵触情绪,多次与被害人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法院从轻判决刘某缓刑,刘某重返校园。
在兼任岳阳市药品经营行业商会秘书长期间,利用商会这一平台,利用律师的优势,与十几个行政管理部门沟通,最终解决了商品条码处罚不当、医保网络收费高、医保刷卡纸价格高、保健品下架一刀切等问题,既维护了会员权益,也体现了律师兼任商(协)会秘书长的优势。
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
执业至今,一直十分重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确有特殊困难个人,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弘扬扶贫济弱的精神,真心实意的帮助那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认真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如在2007年办理袁某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交通事故发生在岳阳县境内,袁某儿子事故中死亡,袁某自己重伤,袁某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对方司机也重伤住院,当事双方家庭均经济困难,赔偿能力有限。袁某一家系农村山区,当袁某的女儿到事务所来寻求法律帮助时,连交通费都付不起,但彭律师接受了该案的委托,多次前往岳阳县与交警沟通,与保险公司协调,并与对方司机协调,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袁某及家人得到了合理的赔偿,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维护了袁某及家人的合法权益。为办理该案,不但没有收取律师费,还为办案支付了上千元的办案费用。
彭春朝还积极支持法律咨询热线,多次深入街道、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对灾区及贫困地区进行无私捐助,向灾区伸出援救之手。如汶川地震灾害、玉树地质灾害、临湘泥石流灾害,都积极予以了捐助。还向岳阳市儿童福利院、平江贫困山区小孩提供过捐助。
此外,几年来,彭春朝帮带青年律师多名,不仅在业务上言传身教,还在生活上予以资助,为青年律师的成长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培养出了几位律师业务骨干,向社会输送了法官李军康、村官刘拓。
“业精于勤荒于嬉 ”,这是彭春朝的座右铭。在近9年的律师生涯中,他一贯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等关系严谨规范,与同行、同事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他坚信,通过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