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强新闻媒体责任感,杜绝虚假新闻的建议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09-03-25 00:00:00
关于增强新闻媒体责任感,杜绝虚假新闻的建议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
发布时间:2009-03-25
我国的新闻媒体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已经有30年的历史,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党报党刊为核心,以广播、电视、互联网为重要手段的多门类、多层次的新闻信息媒体系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体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导致一些违背新闻职业道德、偏离媒体所应发挥的正面作用的现象出现,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虚假新闻。虚假新闻是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例如: 《斗智斗勇:女记者与“狼”共穴61天》、《180万买辆宝马砸着玩》等等,类似新奇的标题比比皆是,但内容却是子虚乌有。以北京电视台播报的“纸馅包子”新闻为典型,此新闻播出后,经多家媒体转载转播,引起了民众的恐慌,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有关文化娱乐、体育、经济等方面的报道是虚假新闻的“多发区”,一些国家级的权威主流媒体也成为了虚假新闻的集散地。这对于社会和受众是严重的伤害,而对于新闻界自身,这是致命的毒瘤,不但损害了媒体公信力,也给国家、社会带来危害。
因此,特建议如下:
一、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认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应该把媒体在中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到先进文化的高度来认识,提高到舆论导向的高度来认识,避免陷入单纯追求高收视率的恶性竞争中去。可通过培训、讲座和内部奖惩制度等手段,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新闻工作者的素质。
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闻工作者的责任义务。新闻媒体一定要坚持党性原则和政治原则,正面宣传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我国现有的与新闻媒体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少,应出台专门针对新闻媒体工作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新闻工作者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以法律的手段来遏制新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要求执证上岗。新闻媒体责任巨大,因此要以严格的制度把守“大门”,杜绝凭关系、走后门现象的发生,应对“准新闻工作者”实行全方位的考核,除考核专业知识外,更应注重对新闻职业道德和对待新闻媒体工作的认识、态度的考核。
四、新闻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规范采编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稿件审签制度,确保新闻信息来源真实可靠,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无误。要严格执行关于社会自由来稿及互联网信息使用等管理规定,认真核实,严格审批,不得刊播、转载、转摘未经核实的来稿和信息。
五、建立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错必改、有责必究。采编、刊播虚假失实报道的媒体和个人要向社会公开更正并道歉。对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要按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各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记协和各新闻单位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选派专人负责受理举报电话,并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