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高校与中小微企业合作的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议——庞佑霞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3-02-05 00:00:00 

对建设高校与中小微企业合作的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议

 

九三学社长沙市委    庞佑霞

发布时间:2013-02-05

 

一、产学研合作概况

湖南省高校非常重视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逐步展开,发展迅速,合作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调查表明,现在大学主要是与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产学研合作比较有成效,例如:湖南大学与奇瑞公司、长丰(集团)有限公司、通用五菱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实现成果产业化。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南大学举行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中南大学与湖南有色控股集团计划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围绕湖南有色控股集团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技术问题,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

但是长沙市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与高校实质性的产学研合作还不多,这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软科学研究、技术咨询与服务及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缺少产学研合作信息平台,造成了学科链和产业链的脱节。

二、产学研合作存在的问题

1、没有设立政府专门机构,为产学研合作进行引导

没有设立政府专门机构,高校与中小微企业缺乏交流沟通的平台,企业的技术需求寻求不到合作伙伴,而高校的科技成果找不到转化的市场。

2、产学研战略联盟缺乏实质性的合作

战略联盟本身是一种很好的合作方式,但在操作的时候往往只有形式,没有内容。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中,各利益相关方过于封闭,没有实质性的联盟。联盟大多只能研究共性技术,无法共享核心技术。目前,该类联盟的性质不清晰,内涵不明确,过于松散,缺乏长效机制,可操作性不强。联盟不在于规模的大小,关键是要有凝聚力。

3、在湘企业的产学研合作积极性不高

从调研中了解到,湖南省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对象大部分是江浙、广东等省外企业,与省内企业的合作反而比较少,本地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不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企业产学研合作的意识不够,缺乏产学研合作的氛围和动机;二是有些中小微企业不相信学校的科研能力;三是有些中小微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低,研发需求和创新需求小,缺乏合作需求和能力。

4、产学研合作初期,高校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在产学研合作初期,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处于一种学术探索的兴奋期,在自己的科研成果市场化不明朗时,忽略知识产权的保护,或者潜意识里还没有“逐利”意识。当科技成果得到市场认可后,才去诉求知识知识产权,此时合作双方很容易发生分歧。

三、促进高校与中小微企业产学研合作的建议

1、加大政府投入,成立产学研合作引导机构

针对缺乏政府专门机构管理、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意识淡薄等问题,本委员建议,成立产学研合作引导机构,支持产学研合作。该机构要结合长沙市的产业结构和创新需求,搭建产学研合作信息平台,搜集各企业(主要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需求,并帮助各企业寻找合适的高校合作。政府作为合作中介,大大节省了产学研合作双方的供求信息搜集成本,为产学研合作的展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政府宣传,营造良好的产学研合作环境

针对我市产学研合作氛围不浓的问题,建议政府加强产学研合作的宣传工作,使产学研合作成为企业的一种共识,并增加企业从产学研合作项目中带来的荣誉感。营造良好宽松的产学研合作环境,减少产学研合作项目科研投入税收,引导产学研合作开展。

3、建立产学研合作信息平台,加强校企合作信息沟通

针对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技术需求和技术供给不能有效对接等问题,建立产学研合作信息平台,加强学校、企业的信息沟通,实现产学研合作的技术需求方和供给方的无缝对接,推动产学研合作的顺利展开。

4、设立中试风险补偿基金

针对科技成果中试风险大,中试资金来源困难等问题, 建议政府设立中试风险补偿基金,以期通过合理、科学、有效地运作该基金,解决科技成果中试难的问题,扫平产学研合作最大的“拦路虎”。

5、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配套管理制度

针对产学研合作过程中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知识产权保护容易陷入劣势地位的问题,建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配套制度,加强产学研合作过程中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护好广大科研人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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