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湘潭“总”列入国家级文化遗产的建议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2-07-06 00:00:00 

关于将湘潭“总”列入国家级文化遗产的建议

 

九三学社湘潭市委    贺香梅

发布时间:2012-07-06

 

湘潭素有“千年十八总,传世金湘潭”的美誉。“总”是湘潭城所特有的地名。现保留使用的是九总至十八总。它们既是地名,但更重要的是蕴含有相当深厚的历史文化。

一、“总”的由来

湘潭在明朝分为一至十八总,至清朝又将十八总外延部分称为十九总。“总”来源于古代打更巡夜所设的“总铺”。一总至八总在1576筑城时包含在城内,而且随着清朝湘潭城商贸与城市活动向城外集中,一总至八总的称呼日后不再使用。而城外的九总到十八总的地名一直延续到现在。“总”沿江排列,是千年湘潭的历史见证,铭刻了湘潭人数年的文化记忆。

清朝时,湘潭的城市特征被概括为“街分十总,商分七帮”,十总即九总至十八总,七帮则是指外来的商帮,外地的商人与总的关系亦十分密切。来自不同地区的商人促进了各“总”的早期社区文化的分化,他们在不同的“总”修建会馆形成了各自的主要活动范围,比如十一总的关圣殿就是山西商人所建,实际是北方五省的总会馆,而十总万寿宫则是江西总会馆,从而带给了各“总”以鲜明的地方特色。

二、“总”文化的外延

在每一“总”的街区范围内,都建成了各具代表性的城市建筑,比如九总龙王庙,十总万寿宫,十一总关圣殿,十二总华南戏院,十三总黄龙庙,十四总璀圆宫,十五总海会寺,十六总鲁班殿,十七总观音阁,十八总唐兴寺。其中一些建筑一直保留到现在,成为了湘潭市区现存古迹中的重要部分。

当时每总皆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社会关系,构成了湘潭独特的早期社区文化。各总之间互相攀比争斗,尤其在各项赛事或集会中,总总之间争奇斗富尤为鲜明。乾隆嘉庆时期十二总新建发源殿,与十三总天府庙举行迎神比赛,遂以库平银元宝铺路,从殿庭直到门口用该总凑集的约200万两银子铺成了真正的银钱地毯。而直到20世纪80年代,湘潭的龙舟比赛仍有以“总”组建参赛队互相竞争的习俗。

三、将湘潭“总”列入国家级文化遗产是延续历史传承文化的需要

获得国家乃至世界自然遗产称号是国家、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地区优秀自然遗产最权威的认可,是一个世界广泛认同的顶级品牌,对更加科学有效地保护自然遗产,提高遗产地的国际声誉和知名度,促进遗产地旅游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争取中央、地方政府及国际机构在政策、资金和技术信息方面的支持,完善遗产提名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此,建议:

1. 湘潭要抓紧调研论证,尽快将 “总”申报为国家级遗产并适时申报为世界遗产事宜提上重要日程,并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建立一支精干专业的队伍,及早启动申报程序。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市民的教育,提高他们保护、珍爱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

2. 国家及湖南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湘潭“总”的国家或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加大力量指导和协调“总”保护和展示项目工程工作,优先考虑其列入国家级文化遗产并适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3. 省有关部门要理解湘潭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实情,对湘潭“总”保护和相关项目工程,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并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

4. 湘潭要妥善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大“总”的保护和开发。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多途径筹措资金,修缮相关重点文化、文物设施,如关圣殿、鲁班殿、秋瑾故居、曾国藩湘军训练基地、毛主席早年工作的商铺、潭宝(窑湾)汽车站等。

二要结合老城区拆建、湘江风光带建设,突出“总”的特色。防止过度开发、“修旧如新”等倾向。努力延续历史,传承文化,切实保护“总”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是结合申遗工作,捆绑开发窑湾古湘潭一条街,发展杨梅洲休闲生态观光农业,形成特色产业。(作者:九三学社湘潭市委委员、湖南工程学院支社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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