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跃佳认为:阶梯电价须“二次听证”更合符民意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2-06-13 00:00:00郭跃佳认为:阶梯电价须“二次听证”更合符民意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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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跃佳(省政协委员、岳阳楼区政协副主席、市地税局副处级干部)说,自5月上旬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份就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先后召开听证会,近千名听证参加人直接参与听证。随着听证程序结束,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对于阶梯电价制度节电降耗的良苦用心,公众是理解支持的,各地的电价听证会进行得都较为顺利。而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各地方案中尚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内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尚存在诸如疑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某些地方的方案中存在电价只涨不落的问题,给居民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大家认为,阶梯电价应是有升有降的,不能只升不降。二是实行较低电价的第一档电量标准问题。大家普遍认为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电量标准地区差异较大,建议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适当考虑季节性因素。首档电量标准决定着居民用电支出增加还是减少,应该更加广泛听取意见,慎之又慎地确定。三是电费结算方式问题。各地方案中,有的是按月结算,有的是按年结算。中国北方地区,夏天要开空调纳凉,冬天要用电器取暖,都会造成月度用电量的增加,超过首档电量标准,增加支出。因而,各地听证代表都提出,希望采用北京、上海按年度结算的收费方式。如此一来,季节性用电量上扬被平摊在一年12个月中,便不易超过首档电量标准。对于居家过日子的百姓来说,用电支出并非微不足道,他们的要求在合理范围内,各地应该予以认真考虑。因此,郭跃佳认为,阶梯电价须“二次听证”更合符民意。理由如下:
1、第二次听证并不是对第一次听证的全盘否定,而是对第一次听证不足的纠偏、成果的明确,以便更好修缮方案,确立标准。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使之变得更加人性化、科学化,确保这项改革得民心、顺民意,达到理想效果。
2、二次听证能够树立各级政府实事求是、尊重民意的公共形象。既然阶梯电价关注度高,争议者众,只有通过第二次更广泛的民意听证,才能知道各地所谓的“适当提高”,到底提高了多少,是否真的“适当”。 “适当”水分太多,或者与民意还有遥远距离,再次听取民意,才能完善方案,调整标准。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相关方面应根据第二次听证会意见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