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建议: 杜绝农村房建安全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2-06-04 00:00:00 

李平建议: 杜绝农村房建安全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发布时间:2012-06-04

 

李平(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岳阳市委主委、市农科所所长)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房屋新建、扩建、装修房屋日益增多,农村房屋建设过程中产生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经常出现致人伤残、死亡,赔偿数额巨大,很多时候超出建房农民的承受能力,超出建房支出款项。从而出现无力支付高额赔偿费用,由此引发的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相应增多。有些受害人因无法及时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病情加剧、有些家庭因此跌入困境,引起夫妻离婚、子女辍学等等。部分受害人及其亲属因得不到赔偿对雇主采取违法的维权途径,激化、扩大矛盾,严重影响农村的稳定。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农村建筑房屋所雇佣的大多数是临时工、农民工甚至是自家亲戚帮忙,这些人所受安全教育较少,安全意识不足。二是监管不到位。农村建造市场的监管单位有村镇建设办、土地管理所等单位,但具体执行的是村农房员,这导致农村房屋在建筑中监管不到位,引发事故。 三是安全保护设施不全。农村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为了减少成本,很多安全设施均不购置,往往只有安全帽,至于安全网、安全护栏无从谈起。

针对上述问题,李平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村镇建设办、土地管理所等单位在审批农村房屋建筑时,必须要求承建人提供参与建筑人名单,便于对参与建筑人的技能与安全教育程度进行审查,确保安全施工。建筑行业监管部门应主动加强监管,或将监管程序前置,将在事故发生后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精力用在事故发生前的监督和管理上,以及时引导建筑工匠在建设过程中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违者严惩、以儆效尤,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强化施工现场检查。村镇建设办要经常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特别是对相关安全设施是否到位、施工人员有无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三是加强安全意识与技能的培训。建筑行业管理部门对农村建筑人员,劳动部门与建筑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意识与技能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促进他们的提高。加强对农村个体工匠的统计、培训和管理,采取市场准入制度,即对培训合格的工匠,颁发相应的证书,准其进入农村建房市场。政府应以几个村或者一个镇为单位,积极引导建筑经验丰富、资金雄厚的个体工匠,组建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的农村建筑公司。

四是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在农村建筑市场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建筑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不安全生产处罚的宣传力度,司法部门要结合案例进行宣传,让安全生产的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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