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升认为:食品安全应警钟常鸣,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的监管法律责任不容忽视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2-05-21 00:00:00周升认为:食品安全应警钟常鸣,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的监管法律责任不容忽视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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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升(岳阳市人大常委、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说,近年来,食品安全成了个老僧常谈却屡禁不止的话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岳阳市县城区约有餐饮服务单位12000余户,其中,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约10000余户,无证户约2000余户。自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餐饮服务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让人担忧,行政监督力度有迅速下降趋势,几乎处于真空状态,食品安全潜藏着极大隐患,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遭遇到严重威胁。近年来,岳阳市县各地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食品安全事件,一些地方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绝不是偶然,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一是现行执法监管主体缺位。目前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监管一般由地方政府卫生部门及所属卫生监督机构执行,而法律不支持卫生行政部门及所属机构实施食品监督,形成与国家《食品安全法》相悖的现象。二是餐饮服务单位缺乏自律意识。由于受利益的驱使,其在餐饮服务消费环节中存在许多违法违规现象,他们不愿甚至用种种办法逃避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导致监管处于有时处于真空状态。三是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不力。由于现行监管单位无权对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有权作出处罚决定的又不监管,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有头无尾,反而产生了非常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不仅助推了餐饮服务主体的违法行为,反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导致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得不到有效维护。
鉴于上述情况,周升认为,当务之急是各级政府要警钟常鸣,提高意识,高度重视餐饮消费服务环节的法律监管,尽快将国家《食品安全法》落实到位,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周升提出如下建议:
1、确立监管主体。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调整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监管主体,让食品药品监督和卫生行政部门之间职责明晰,从而做到依法行政。
2、充实执法队伍。逐步落实编制,尽快组建一支专业专门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队伍。编制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从两个方面统筹考虑解决,一是可从食品监督部门的部分编制人员中抽调;二是新组建集食品、药品监管为一体的执法队伍。
3、加大惩处力度。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实行依法行政,对屡教不改的经营单位要加大惩处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