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二良说:旅游乱象病要根治亟待“三副猛药”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2-05-10 00:00:00黄二良说:旅游乱象病要根治亟待“三副猛药”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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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二良(岳阳市政协常委、市旅游局副局长、九三学社岳阳市委副主委)说,今年年初起,由海南三亚旅游出现的“天价菜单”引发了广大民众关于旅游市场种种乱象的全民大讨论。确实,这些年国内民众都不同程度地“富”起来了,全国各地几乎都打起了旅游这块黄金招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国内的旅游火了,五一、国庆黄金周,春节、暑假寒假,到处都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然而,一些旅行社不注重产品和服务,目光短浅,只是用花里胡哨的产品名字为噱头,做价格上的文章。同时,一些旅行社法律意识淡薄,忽略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保障权,只考虑自己的蝇头小利。许多导游胡编乱导、团队餐难以下咽、景区食宿欺客宰客接二连三出现……。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扰乱了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游客利益,也严重影响该地旅游形象。国内旅游市场如何建立起规范、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为此,黄二良提出要下以下“三副猛药”。
1、着力建立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针对此前旅游项目开发中普遍存在的低标准、低档次、低品味,重复建设、一哄而上,擅自变更规划、自然景观城市化等问题,黄二良提出,在制定区域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方面,实行政府内部批准制;规定旅游规划经批准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健全旅游规划审查协调机制。在旅游项目建设上,提出了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及“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对重要自然旅游资源实行政府主导规划、主导建设、主导运作和主导融资的“四主导”方针。
2、强化市场监督检查,根治乱收费。黄二良提出,实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将旅游、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价格等部门涉及旅游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实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强化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健全旅游投诉制度,完善全省统一的旅游咨询投诉受理电话和旅游投诉案件的受理、登记、移交、结案等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高额回扣、落地收费、自费项目、“人头费、带团费”等零负团费问题,要做到:一、给导游、司机等回扣将按商业贿赂查处。二、全省旅游经营实行费用“一卡通”支付方式和银行信用结算制度,统一结算。三、实行组接团时一次性收费制度,禁止合同以外的收费项目。四、对旅游景区景点(含特种旅游项目)、民俗风情点、旅游演艺点、旅游购物点、旅游饭店、旅游餐饮点及车船公司等所有旅游服务项目实行税控管理。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管理,下大力气将管理的触角真正深入到旅行社、景区、酒店、购物点等,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让管理更加灵活和细致,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
3、保障旅游服务质量到位。一是建立旅行社和旅行社经理计分考核制和违规退出制度,对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规定了严格的批准程序,禁止旅行社挂靠承包经营。二是规范旅游合同,实行旅游统一行程表制度。实行旅游消费项目和旅游团队线路推荐制及游览和购物相对分离制度。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合同及行程表进行网上实时监控。三是实行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点、旅游车船、旅游餐饮点等级管理制度和旅游饭店星级管理制度,规定非等级景区点和非星级旅游饭店不得列入旅游线路。四是实行旅行社、导游人员一体化管理及导游人员计分考核管理,规定导游人员应当在旅行社注册,成为旅行社从业人员。旅行社应当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力义务,约定导游人员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导游人员因违规受到处罚,其所属旅行社将受到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