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萍:关于解决城市“职业乞丐”的建议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2-03-21 00:00:00付萍:关于解决城市“职业乞丐”的建议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刘祖保
发布时间:
付萍(岳阳楼区人大常委、九三学社岳阳市委副主委)说:自原有收容遣送制度更改为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后,收容遣送的强制措施转变成了“来去自由”的自愿救助管理,城市街道上流浪乞讨人员日渐增多,“职业乞丐”已成为新的管理盲区。更为严重的是,乞讨人员当中包含不少职业乞讨、欺骗性乞讨、被蛇头逼迫乞讨人员,甚至还有被人控制的有组织的产业化乞讨,变味的乞讨现象要成为一大社会公害。
付萍认为:在中央一再强调构建和谐社会,并且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党、全国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的形势下,各级政府都在关注和着力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增加,乞讨行为变质的现象应该受到应有的注意,设置一套妥善办法进行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 完善管理与救助并举机制,实施各政府部门齐抓共管 。对职业乞丐,民政、建设、公安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协作,改进和完善救助方式,从而有效预防和控制流浪乞讨的现象。特别是对“职业乞丐”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和司法机关应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二、 参考其他城市做法,设立 “禁讨区”。“收容法”的废止从制度上保证了困难群体的人身权利,但是面对乞讨人群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应该有新的辅助措施,加强管理。通过设立禁讨区尝试在一定地区内控制乞讨行为。设立禁讨区,国外和国外早有先例,可探索实施。
三、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和疏导 。要从源头上预防职业乞讨行为,必须从“职业乞丐”最现实的利益入手,保障其基本生活。通过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再就业援助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对有特殊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提高保障标准。同时政府可以开发一些劳动岗位,如运送垃圾、收购废品等,让他们通过自食其力生活。成立和壮大社会公益型组织,在省市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协调下,组织提供公益服务,帮助弱势群体。新闻媒体也应负有这方面的社会责任。除了对救助弱势群体的宣传外,对于那种以乞讨为业的“职业乞丐”,媒介应该毫不留情地揭露其丑恶嘴脸,让公众提高警觉性,不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