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跃平建议:培育新型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管理事业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2-02-07 00:00:00郭跃平建议:培育新型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管理事业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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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跃平(岳阳市人大常委、九三学社岳阳市委专职副主委)说,近年来经济建设发展迅速,社会建设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其中,各类社会组织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建设“四化两型”、构建和谐湖南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就省内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来看,还显得数量不足,能力不强,贡献不大,服务水平不高。无论是数量、质量,还是地位和作用的发挥,都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生活服务需求、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不相适应,还存在管理体制和监管机构不健全、政策扶持力度不足以及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郭跃平认为,目前的重点工作是要加紧培育新型社会组织,从而服务于社会和谐建设。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扩大宣传,不断提高对新型社会组织重要性的认识。长期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对社会组织还缺乏正确的认识,对政府出台发展社会组织的政策缺乏了解,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没有信心。一些政府部门遇到社会矛盾,仍然是延用旧的思维模式去找办法,很少研究如何通过社会组织来解决社会问题。因此,要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此来提高人们对发展社会组织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认真宣传国家发展社会组织的方针和政策,正确引导和促进其发展。政府要通过对社会组织的绩效评估来客观反映社会组织存在的价值,从而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
二、齐心协心,政府和社会要为新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各类社会组织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这些社会组织在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它们的能力与需要承担的责任还很不相称,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理解。例如,经济发展方面的行业协会、农村经济的农村经纪人协会、为老人服务的民办养老机构、为残疾人服务的民间机构等。同时,要针对社会组织的人才缺乏及引进人才的困难,制定出台社会组织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相关政策,为其发展创造条件;对一些承接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政府要出台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组织承接,努力促进其发展。
三、加强引导,努力提高新型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社会组织的参与,而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政府部门的培育和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的政策法规,按照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管理的原则加强管理和引导。例如:对文体类社会组织,活动经费应自筹;对公益社会组织,政府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以投入;对慈善救助类的社会组织,要加强财务监管;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以政府培育为主,等等。要强化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民主决策、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要建立社会组织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社会组织评估体系,鼓励争先创优,努力扩大其社会影响。要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充党组织在民间组织的覆盖面,确保社会组织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大力培育,规范社区社会组织,拓展经费来源。社区是社会的最基层,社区将承担着社会基层管理和基层服务的重担,而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要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要对现有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努力使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走向制度化。要对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存在的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活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如对活动类社会组织重点是规范,按照科学管理、高效规范的要求,加强指导服务,使活动开展做到正常、规范;对一些维权类组织重点是做实,通过督促、检查和运作机制的探索,确保经费来源、作用发挥、名副其实;对慈善类和公益服务类组织,则通过奖励、委托、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扶持,努力增点扩面。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民间组织发展专项基金,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长期、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