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明建议:退休返聘人员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须引起重视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2-01-29 00:00:00赵小明建议:退休返聘人员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须引起重视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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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明(岳阳市政协委员、湖南理工学院经管学院副院长)说,目前,在我省很多企业中都存在着相当数量的退休返聘人员,这些退休返聘人员有的是在高技术含量的岗位,有的在一些普通的工作岗位。这部分就业人群的存在,引发了诸多社会管理问题,主要在:一是激发社会就业矛盾。对于社会稳定来说,退休返聘冲击就业市场,造成社会就业压力非常沉重,大量大中专毕业生无法就业,生存问题得不到解决。对于企业经营来说,造成企业之间在用工成本上的不平等竞争,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二是引发企业不正当竞争。企业使用退休返聘人员,造成在用工成本和管理义务上相对于使用正常适龄人员的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这种情况如果长期存在,将会诱使越来越多的企业争相效仿,逃避本身应承担的正常义务和责任,严重威胁社会的法制环境和正常的企业经营秩序。三是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护。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各类劳动法律、法规,对于已退休人员来说,他们都是没有合法资格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很多企业乐于使用这种人员的原因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因此在其劳动权益就受到侵害的时候,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将无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在现实情况下,企业对退休返聘人员的拖欠工资、强迫加班以及出现工伤以后逃避责任等侵害情况时常有所发生。有鉴于此,赵小明呼吁,退休返聘人员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须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从法律入手,严格退休人员返聘的审批制度。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到就业管理和社会保障的管理范围内来。前面所存在的问题,直接原因在于劳动法律制度建立的空白,因此需要填补这些制度空白。现实情况中,确实也存在着一些紧缺工作岗位无法满足,很多对特定技术能力要求很高的科研工作岗位和高级技工岗位由于现在就业市场上的结构性供给紧缺而空置,而部分退休人员有实际能力胜任这些工作岗位,反而会顾虑到回到工作岗位后得不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而不愿意接受返聘,这样也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审批管理制度,对于确实符合正当理由的退休返聘人员的就业,由主管部门核实其真实情况,酌情办理正式审批备案手续。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缴纳与其它就业人员同等的各项社会保障费用,以保证在用工成本上的平等、公平竞争,促使企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使用适龄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2、从监管入手,加强相关的监督检查。健康的经济运行离不开一个有序公平的就业环境,要严格限制企业不合法用工情况。部分企业通过逃避正常的用工义务降低成本的行为,既损害了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也引起了社会各个就业群体之间的矛盾,客观上也损害其它守法企业的利益,破坏良好的经营环境。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对纯粹逃避正常用人成本而使用退休人员的企业进行严格限制,维护就业环境、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3、从宣传入手,进一步加强说服教育。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法制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退休人员愿意接受这种不正规的就业方式,只是看到了眼前的经济收入,认为可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却忽视了存在的风险,在出现工伤事故、被拖欠工资、强迫加班等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时才有所醒悟。因此相关部门需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告知广大劳动者在没有劳动法律法规保护下就业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帮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