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凌云:关于完善我国城市建设中无障碍设计的建议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12-16 00:00:00邓凌云:关于完善我国城市建设中无障碍设计的建议
九三学社长沙市委 邓凌云
发布时间: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日本就已经开始了对无障碍设计课题的研究。如今日本的无障碍设计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做得较为精细和人性化,充分体现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日本的无障碍设计体系为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日本的无障碍设计已发展40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系统,较好的保障了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我国的无障碍设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建议现阶段应从制度与技术两个层面逐步完善:
一、着力完善相关制度。进行法律法规体系的设计,使得无障碍设计有依据有标准。立法是最切实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的有效手段。日本之所以能够如此好的实施无障碍设计,归根结底还是管理制度的完善,包括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一系列的激励政策等等。这是无障碍设计的最根本的保障。我国目前对于无障碍设计的规定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强制力度尚不够,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对于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各地方也不同,缺乏统一的实施标准与细则。
二、进行制度设计,依据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实施细则、技术规定,将无障碍设计纳入到强制性审查内容中,若未实施到位,建筑或工程不能够通过验收,取不到许可证。在中间建设阶段,管理部门亦要加大对其的中间监管力度,督促建设方实施到位,免得事后补救而达不到规定要求。
三、着重构建技术体系。管理与技术是相辅相成的,管理要有效需要技术上具有可操作性和落地性。因此,在进行制度设计的同时要开展技术层面的研究,探求如何构建适应我国城市发展的无障碍体系。首先要着力研究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目前我国的无障碍设计多以盲人为对象,如盲道的设计、盲文的设计等。应逐步扩大无障碍设计对象的范围,定位为弱势群体或者是有特殊需求的群体,包括残障人士、老龄人、带婴孩的妇女以及儿童,残障人士还可进一步依据残障类别细分为视觉残疾、听觉残疾、身体残疾等。针对不同的人群要进行研究,分析其特定的城市需求,可以进行个案跟踪的分析,如每类弱势群体选择一些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对其日常活动进行跟踪了解,发现其对于城市建设的客观需求。这些是无障碍设计的前提条件,必须先了解清楚需求后才能针对性的设计。二是着手构建无障碍设计体系。目前我国的无障碍设计主要是以建筑及室外盲道为主,尚未形成一个系统,对于公共空间的无障碍设计较为缺乏,而这些理应成为无障碍设计的重点,因公共空间是使用最为频繁的空间。可参照日本从建筑物、道路和交通、公园等方面着手构建系统。系统的构建除了考虑不同功能区无障碍设计体系的形成,同时要考虑室外室内的连贯性建设。总之,无障碍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做到弱势群体从出发地到目的地,全程都能畅行,最大程度降低不便利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