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岳红提出:加快新农村建设必须先稳固“大学生村官”思想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12-05 00:00:00陈岳红提出:加快新农村建设必须先稳固“大学生村官”思想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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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岳红(九三学社岳
1、对个人的事业前途表示“担忧”。在对选拔生“村官”任职2年以后的激励保障方面,仅对“特别优秀的,可推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人选”作出了明文规定。而却对选聘生“村官”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以及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作出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应重点录用服务期满的选聘生”、“在村表现良好、连续三年考核合格,享爱有关优惠政策”等诸多激励政策,最重要的是提到了“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应重点录用服务期满的选聘生,也可专门面向选聘生招录县乡机关公务员。连续任职满两个聘期的,经考核合格,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优先聘用”。相比之下,选拔生“村官”2年后的政治前途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有后顾之忧。同时,现在机关单位招录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均对大学生的年龄作出了限制条件(在30周岁左右),而大部分“大学生村官”实际已是高龄青年,到村或社区任职2年后,往往已过了招录的年龄条件,这样容易使他们产生“是否被遗忘了、被抛弃了”、一些大学生村官说:“2年大学生村官是虚度青春年华”,对政治出路表示“担忧”。
2、对目前存在的经济待遇差距表示“不理解”。组织部门对选拔生“村官”的经济待遇作了明确规定,即“到农村工作的,月工资1400元左右, “工作期间由县、市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而选聘生“村官”,“比照本地区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规定。由此可以看出,选拔生“村官”与选聘生“村官”的工资待遇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并且选拔生“村官”的工资待遇没有一个增长的保障机制,于是选拔生“村官”就觉得同在基层为“村官”,对这样的差距“不理解”、产生我们“吃亏了”的想法。
陈岳红认为,由于存在着以上两方面的差距,目前,有些选拔生“村官”思想上出现了一些波动,有的选拔生“村官” 工作难以静下心来,开始打听“出路”,想尽办法跳出“村官”, 有的明确表示“干满2年再说”、“就把这2年当作是过渡期”,存在着人浮于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针对以上问题,陈岳红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议将选拔生“村官”纳入选聘生“村官”同等范畴管理。选拔生“村官”虽是统一组织招考的,但也是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层层筛选才选拔出来的,各方面的素质和综合能力均比较优秀,而且,他们已经在农村工作了一年以上时间,积累了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因此建议上级能够将此批选拔生“村官”纳入选聘生“村官”同等范畴管理,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上给予选拔生“村官”同样对待。
第二、建议放宽“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干部的年龄。在招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区县单位招聘事业干部的实际操作中,对“大学生村官”的年龄上给予倾斜。因此,建议国家招考公务员或地方招聘事业干部时,对“大学生村官”应适当放宽报考年龄,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时时在关注和关心他们,他们并没有“被遗忘、被抛弃”,以此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人文关怀机制。各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及时建立定期与“大学生村官”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到村(社区)开展“大学生村官”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的工作情况汇报,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思想工作。要进一步关心“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和生活,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政治上高度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逐步帮助“大学生村官”坚定服务基层、奉献农村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