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建议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11-15 00:00:00 

关于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建议

 

九三学社湘潭市委

发布时间:2011-11-15

 

文化建设的最佳组合和最佳状态,莫过于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相互配合和协调发展。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关键在于提高文化产业的活力,通过文化产业的不断繁荣和良性循环带动文化事业的全面进步,找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共同发展的结合点,从而推动文化建设向前迈进。

1、确立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角度推动文化建设的基本理念。发展文化产业首先会遇到传统文化观念的障碍,比如“伦理至上”、“重义轻利”观念与功利观、市场观的冲突,政府主导文化发展方向的传统观念与市场对文化多元化甚至自由化引导的抵触等等。实践表明,一些传统文化发展观念得不到更新,现代文化建设的思路得不到确立,新的文化建设格局就不能真正形成和发展。因此当务之急是要结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提高对文化产业的理解、认识和应对措施,研究确立新的文化发展思路。

2、发挥文化产业的带动作用。产业发展将是未来文化建设的主动力,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程度。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景十分诱人。据估算,我国文化产业在GDP中的比重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能增加就业100万人。纵观全球,文化产业发展更是咄咄逼人。美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已占到GDP18%25%,仅声像产品一项的创汇值就已经与航空航天业、电子业持平;日本娱乐业年产值已超过了其汽车工业。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必须尽快培育市场主体,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打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鼓励企业关注、参与文化领域,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运用联合、重组、兼并等方式,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3、建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融合与转化的协调机制。文化产业的繁荣关键是有大批的企业参与到其中来,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形成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产业链条。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公共财政的直接投入,更需要文化产业发展积累之后的反哺和支持。当前,由于文化管理体制不顺,造成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协调机制建设滞后,一方面,产业发展与事业发展难以真正分离,产业发展不充分;另一方面,文化产业由于整体实力不强,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扶持程度薄弱。从近年来的实践看,要特别重视通过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形式展示、拓宽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密切产业与事业之间、会展与品牌之间、消费与市场之间的有机衔接。

4、促进政府职能转换和科学引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完善的历史阶段,发挥好政府的作用对于实现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协调发展至关重要。发展文化事业是政府的直接责任,而发展文化产业也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推动,需要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把部分传统的文化事业项目以及新开拓的产业发展空间交给市场和企业,共同把文化发展的蛋糕做大做好。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文化产业需要相应的政策扶持和引导,集中表现在市场准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工商管理等方面。但是总体上看,目前文化产业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有些政策过于原则,缺乏实施细则,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也没有及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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