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执坤建议:短信评先之风当刹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11-01 00:00:00潘执坤建议:短信评先之风当刹
九三学社郴州市委 潘执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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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5年湖南卫视首开了“超级女生”短信评选的先河,短信投票评选活动便以其投票方式便利、不受地域范围影响等诸多优势,在“超女”、“选秀”类评选活动中迅猛发展起来。现如今,在我国好些地方由政府举办甚至还要“记功”或“嘉奖”的标兵评比(如干部评议、劳模评选等)活动中,也越来越多的引入了这种短信收费投票的评选方式,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演愈烈,在近期甚至出现泛滥的趋势。如湖南省的“审计标兵”评选,福建省的“三八红旗手标兵”公众评选,西安市的“第三届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大连市的“十大阳光警察”评选,中国非公企业“双强百佳党组织”评选等等。诚然,作为一种体现和反映民意的新尝试,以短信评议干部的初衷无疑是好的,看起来也似乎非常公平合理,但这种市场特征、娱乐特征非常强烈的商业化评选方式,由于本身缺乏严密的程序安排和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使它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使本身应该严肃而非娱乐,客观而非市场化的评选活动变得商业化,其公平性、公正性和政府的公信度也越来越受到广泛的质疑!
一、标兵模范人物评选不是娱乐秀
“审计标兵”、“三八红旗手标兵”等的评选如果面向公众,极易导致花钱买票的情况出现。也许组织者认为评选歌星、影星、“超女”也是群众投票,投票都收了钱,我们评选“审计标兵、三八红旗手标兵”为什么就不能搞投票,不能搞投票收钱?第一,性质不同,前者是一场娱乐、一场游戏,后者是一项政治工作。第二,组织者的政治角色不同,前者是群众或者群众团体,后者是政府。第三,前者允许有商业行为,后者不允许有商业行为。如果政府听取群众意见还要群众交钱,这样容易使人民群众产生误解,这到底是政府要听人民群众的意见还是以此为由帮投票机构圈钱而盘剥人民群众?这就给政府形象造成极不好的影响。
二、用短信评选标兵模范人物的真正原因
为什么被公众称为“最需要用事实说话”的“审计标兵、三八红旗手标兵”的评选,也会与投票网站合作,“大剂量”地引入花钱投票的操作方式?所谓的“创新评选形式”,固然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解释与借口。期待既能搞出巨大声响、又能获得不菲进账的“名利双收”,大概才是组织策划者的真正用意所在。问题是,这样评选出来的“审计标兵”,对国家、对社会,甚至对“夺冠者”本人,到底还有多少“标兵”的公信度和榜样性可言?假如“花钱买选票”的行为真的成了参选者一路凯歌的“独门利器”,那就不仅仅是对“审计标兵、三八红旗手标兵”的随意玷污,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严重损害了。
三、用短信评选标兵模范人物的主要弊端
1、短信投票评选缺乏应有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投票评选活动本意是收集民意,为每位参选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参选平台。但由于现阶段,短信投票计票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程序制度,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加之短信投票匿名的特点,在评选活动过程中,每个参选方为了能获得更多的短信选票,自觉不自觉地会发动身边所有的亲朋好友为自已投票,亲朋好友再动员他们的关系网为这个参选方拉票。有些人甚至连参选人是谁都不清楚,但是因为人情、工作关系就为其投票。更有一些财大气粗的参选者不惜出钱购买号码或者雇用人员为自己群发投票。有的单位为了使本单位或本单位候选人在评选中不落后,甚至动用公款来搞投票活动。而那些真正表现优秀但没有过硬的社会背景或庞大的人脉资源的选手,却因为没有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没有弄虚作假,而无法获得足够的短信投票票数,与先进或奖牌失之交臂。这样的评选显然不是真实实力的较量,而是关系网、金钱的较量。如此评选出来的结果显然不具有公平、公正性。这样的“民意”显然也不是真正的民主民意,而是少数人的局部的“民意”。
2、短信投票评选活动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干部的评价考核是严肃的,其程序也是很慎密的。力求公平、公正、全面的对一个干部作出正确的评估,这也是干部评价考核制度的根本宗旨。而短信投票这种脱胎于“超女”、“选秀”类评选活动的评议模式,其本身具有娱乐化、匿名化、商业化的特点,这些特点与干部评议的严肃性、公平性、公正性的原则相违背。采用短信投票方式评议干部,既给一些人拉票、贿票提供了空间,也给一些别具用心之人提供了发泄情绪的渠道。如果是某人对某人有成见也免不了暗中拉票投出反对票。诸多的水分掺杂在一起,往往使得弄虚作假者得到高票,如此得出的票数显然与当选者的实际表现不相对称,甚至还助长了虚假风气。长此以往,必然会使原本庄重的干部评议、标兵及模范评选,变得毫无公信力可言,进而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3、短信投票评选活动容易滋生腐败。现行的短信投票评选活动大多采取的是由投票人支付资费,组织方与短信运营商按比例分成的商业运作模式。一般的短信每一条只需一毛,而发放短信评选的短信每一条却要收一元钱,是一般的短信的十倍。于是刷票公司、拉票公司层出不穷,包票服务、包名次服务屡见不鲜!这就使得本来是件十分公平、严肃的评选活动,参杂了许多利益因素。这种短信投票评选不仅是通讯部门赚钱,组织方在评选活动一般也有分成。更有不少评选活动的组织者把短信投票评选当做敛财手段,甚至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短信资费。因此,此种名为评议,实为赚钱的行为不仅亵渎了干部测评、标兵及模范评选活动的神圣性,而且动摇了社会公众参与的信心和热情。同时,由于短信投票收入的不透明也极易滋生腐败问题。
四、建议
把“审计标兵、三八红旗手标兵”的评选,操作成“烧钱标兵”的娱乐PK,这当中自然有着某些投票公司的“劳苦功高”。这不禁让人想到,去年国家广电总局对选秀类节目特别规定,禁止谋利化投票方式。那么,如今一些投票公司的另起炉灶、另辟蹊径,显然也到了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强化监督、规范约束的时候了。
为此,特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组织上述评选活动时,杜绝采取以短信投票的方式评选,加大专家与专业人士的评分比重,完善考核评比体系,多深入基层,多深入到这个评选对像经常接触的人群中去,真正做到科学、民主、公平、公正、客观的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