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建议:强化政府扶持和监管,引导物业企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10-24 00:00:00 

李平建议:强化政府扶持和监管,引导物业企业健康发展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发布时间:2011-10-24

 

李平(湖南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岳阳市委主委)说,近年来, 各大中城市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紧随而至的物业公司数量也在急剧增加。但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一是物业服务公司小、弱、散突出。二是物业企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三是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规范。四是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五是建设遗留问题和引发物业纠纷。 六是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等等。由此引出种种物管纠纷和问题,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更好地促进城区物业企业的健康发展,李平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扩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各小区要深入宣传《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使物业企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围内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如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税免收,所得税减半征收;完善物业服务酬金制度,推进业主自治进程;完善业主自管项目税收工商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三、制定收费参考标准,严格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建议政府尽快研究制定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体系。物业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以醒目方式予以公布。对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小区管理委员会、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有权向收费主管部门投诉,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者,由政府物价检查机构依法查处。
    
第四、安全监管房屋维修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建议对业主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委托银行理财,按每个小区(大厦)开一个总帐户,按每户业主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为每户单独开户,每年的利息自动转存到业主的户头上。凡需动用维修基金时,必须由维修房屋牵涉到的业主们投票表决,委托专业机构对物业公司预算的维修费用进行评估后方可动用维修款项,同时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对维修质量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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