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提出:要让《政府采购法》更加阳光透明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10-11 00:00:00李平提出:要让《政府采购法》更加阳光透明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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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湖南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岳阳市委主委)说,政府采购工作要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于节约型机关建设,服务于廉政建设,发挥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和作用,降低行政成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处理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财政整体改革的关系,处理好政府采购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的关系,处理好实现节约财政资金和落实采购政策的关系,处理好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关系,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真正做到从实际出发,有机统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作。自《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执行机构围绕中心工作,在采购规模和范围、制度体系建设、政策功能应用、采购运行机制、规范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政府采购制度的社会认知度明显提高,作为政府支出管理基本制度的地位日渐巩固,政策导向功能日益显现。但也存在一些单位依法采购意识不强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
李平认为,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以完善管理体制为核心,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电子化采购为手段,以有效监督为保障,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以法律为基石,努力加强依法采购。要增强依法采购的意识,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和采购计划管理,严格采购预算执行,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二、以制度为抓手,不断强化廉洁采购。要从根本上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从源头上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着眼长效。
第三、以服务为宗旨,极力促进和谐采购。要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供应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和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