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自然建设有湘潭特色的新城镇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10-08 00:00:00顺应自然建设有湘潭特色的新城镇
九三学社湘潭市委 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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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城市?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人流如织的繁荣的景象。同时也会想到垃圾成堆、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等头痛问题。的确,城市化在推动社会的发展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各种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问题。
一、湘潭城市体系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
站在自然角度,与其它城市一样,我市在推动城市发展过程中,因对城市与自然依存关系缺乏认识,导致诸多不利于城市发展的因素在形成。具体表现在:
1、对原有自然生态的保留和尊重不够
自然的青山绿水,本是居民生存所依托的环境,对其生活品质起决定作用。同时也是居民审美、修身养性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在主城区开发中,先是秀丽的东湖漁场在湘潭城市地标上消失;随之而来的是河东大道两侧、九华工业园等的大规模推山平地开发;还有白马湖的填湖建设……。支撑我们城市的“血液”在日益干涸;城市自我新陈代谢的“肺”被切除……。显然,自然在为现代“城市化”让路,正被着装一新的建筑所淹没。以自然生态环境的丧失为代价,试图通过破坏自然生态体系以人工环境来还原我们的“宜居”城市之梦,城市是发展了,城市与自然生态并不和谐。
2、未按自然环境承载力开展城市建设
大自然有个基本法则,人类活动从自然所摄取的资源及排出的废物,只要不超过某个度,通过大自然的新陈代谢是可以得到更新和恢复的。这个度即是城市自然环境承载力的量化,它决定了城市发展所能达到的规模。我们的城市建设中因忽视这个度,对城市生产、生活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等废气得不到及时而有生活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等废气得不到及时而有效代谢和扩散;大气“温室”在形成;被污染的天空;还有恶化的水质。显然,过度的城市化过程,分离、弱化了自然环境;简化、同化、破坏了自然界物种组成;从根本上改变了生态系统的功能,并导致人居环境质量的恶化,而我们却仍在新的规划中盲目拓规模、上产业、扩人口。
3、商业化在冲击人居自然生存环境
可以看到,我们的城市居民小区建设,商业化炒作让土地变得很“珍贵”,所以开发商惜土如金,见缝插房。舍不得拿出土地进行人居环境建设。导致一方面,建筑之间因空间太少,采光不足、通风不畅,大比热的混凝土体相互间热幅射。人居生存环境的自我调节功能差,缺乏自然气息和舒适感。另一方面,因公用设施太少,公众交流空间有限,人与人之间缺乏彼此交往和沟通的平台,人的生存缺少社会化基础。城市化在带来“繁荣”的同时,也给城市生态环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问题的存在,已成为制约我市城镇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与建设环境友好社会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
二、对构建湘潭特色有机自然城市体系的思考
湘潭作为一个现代城市,要确保宜居和持续发展,同样需要完善其特异的“生存功能”、且必须保持与其城市自然环境保持有机和谐联系。
1、要立足自然开展有机城市建设:
之所以要立足自然开展城市功能建设,主要源于制约城市发展的要素中,自然元素至关重要。一方面,它体现在城市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上,另一方面,它体现为气候、地质、地貌、水文等组成的自然生态环境。这二方面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着城市发展可能达到的最大规模。城市生理功能的实现,必然依赖自然源源不断的资源供给,来满足居民日常生理消费需求;必须依赖周边的青山绿水来提供清新的空气和干净的水源。城市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以产业为支撑,而产业又依赖自然资源、环境才能实现。。
建筑之间需要保持合理的建筑间距、需要顺应自然合理的布置空间和朝向。空气才易于流动,自然风才能顺利通过;人类生产、生活产生的废气需要一定空间才能实现扩散和自净;地温才会比较低;噪声、光反射、热幅射才能有效的避免;适宜的日照才能获得。否则,城市的居住环境必然恶化!城市环境的恶化,正是我们不能立足自然,不按自然规律办事所造成。
城市环境中的政治、经济、交通、人文环境,每个城市都可以通过努力得到改善,唯有生态环境要由自然与人共同作用才得以实现。所以我们必须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必须立足自然,按自然规律办事。只有立足于自然基础上的创新,城市才有过去和未来,才不至迷失于钢筋混凝土的丛林。要从一味追求城市规模,转向寻求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宜居目标上来。
2、依托自然资源开展特色城市建设
城市体系建设要具有生存和竞争能力,同样不能忽视对特色的打造。作为具有独特山水的湘潭,不仅是湖湘文化发源地、曾孕育了多位伟人和名人,也曾呈现过历史的辉煌。只要翻开湘潭发展史,作为湖南重要的物资集散地,以米、药等商品的转运贸易为基础,湘潭经济在明清便达到了全盛时期,明朝时为“工商十万,商贾云集”的商埠,有“小南京”、“金湘潭”之称。清朝至鸦片战争之前,湘潭便是广州进出口货物运输的重要中转站,也是连结上海、汉口和西南地区的商业枢纽,是湖南最重要的转口贸易城市。显然,没有特殊的自然山水和良好的自然区位,就养育不了敢为天下先的人,也搭建不起工商、贸易发展的平台。事实证明,只要自然资源利用得当,就可以发展好特色城镇。
如今,创造昔日辉煌的湘江、涟水、涓水仍不泻昼夜地在潭州流淌;韶山、东山、昭山和隐山仍在默然守望着充满湖湘人文气息、飘逸着莲香的大地。这就需要我们充分利用自身的自然区位和资源优势,依托伟人文化、自然资源,建立以旅游产业为龙头、以历史人文旅游为特色的新韶山;以自然资源奇特的水府庙、昭山、仰天湖等山水、生态资源为依托,在这些地区开展以观光、休闲、会展、旅游产业为支柱的生态城镇建设;以湘莲、油茶、密桔等品牌为依托,把特色产品原产地打造成以种植采摘、商品加工、基地旅游产业为支柱的品牌城镇;以楠竹、木材等资源为依托,把林木丰产区拓展成以原料深加工、工艺品生产、基地旅游产业为支柱的特色新城镇。
我们需要利用好各自的自然、文化以及劳动力资源,通过推动局部区域自然特色资源商品化和实现价值的转换,真正将它们的潜在优势转化成国民财富;并利用特殊的自然地理、区位,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规模,在原产地形成专业化的批量生产和销售服务网络,实现局部竞争力的提升,去支撑各具特色的新城镇建设。
3、要依据自然承载力建设城市
据科学测试和计算,单从城市生活着的居民角度考虑,每个成年人平均每天呼吸约2万次,平均吸入15至20立方米的空气,同时产生15至20立方米的废气。而通过绿色植物光合作用,每公顷森林每天只可吸收
自然生态系统是由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和光、水、土壤、空气等非生物成份所组成。而各成分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而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状态。一旦其中的某一成分过于剧烈地发生改变,都可能出现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城市体系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与自然生态系统无异,当城市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不遵循这一规律时,城市环境中某种化学物质或元素就会超过自然状态下的正常含量。通过破坏城市生态平衡,并最终导致城市居民基本生存条件的丧失。同时,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由于生物多样性少,人口密度高,所需和产生的物量也巨大。加之城市生态系统食物链被简化,自我调节能力小,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的方式、途径均发生改变,使系统具有很大的脆弱性,对超自然承载力发展尤其敏感。因此,城市的开发建设必须找到一个度,必须以城市自身自然资源贮量、环境容量为出发点,去确立城市发展规模、开展产业布局。不能盲目建城镇,更不能任意扩城,才能形成适于居民生存的环境。
(四)在保护自然中开展城市建设
在自然中拓地建城时,我们不能喧宾夺主,必须顺应自然开展城市建设,让城市有机地“生长”于自然环境。首先,因人的集聚生活,使城市这一特殊的自然环境都受到了程度不同的污染。灰尘、废气、污水……。据测定,同样的街道,同样的居住人数,无植被的街道上空的悬浮颗粒物是有植被的街道的10倍。可见,植被对减少城市污染功能巨大,是实现城市环境自净的“器官”。唯有保留、保护好大自然,才能形成天然的调节机制。其次,随着人的文明进步,人除了消耗自然资源、消耗环境质量以外,满足人自身的精神生态环境需求就显得非常迫切。没有一个较完整的城市自然生态,城市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再者,保留和保护自然、利用自然的力量“绿化”和美化城市,其花钱少,效果又好,这是全面实现人对自然生态环境需求的最有效途径。
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城市自然山体、植被、水体和生态环境的保留和保护,让城市真正有机地生长于山水之间。
总之,要构建具有湘潭特色的城市体系,一方面,必须把城市当作了一个“活”的有机体;把城市看成自然的一部份来对待。在确立城市规模、开展产业布局、选择经济模式、规划城市发展时,应该仔细推敲其是否应该存在、以什么样的方式和规模存在、应该发展什么以及用怎样的速度发展最有效。才能为城市居民创造宜居的“家园”环境。另一方面,必须把城市自然形成过程中所沉积的特色挖掘出来,并融合到现代城市特殊生存发展功能的建设中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具有湘潭特色的城市个体,才能真正把握住湘潭城市体系发展的脉搏、找到湘潭城市体系发展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