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胜波建议:建筑节能有待进一步推进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09-26 16:51:44 

莫胜波建议:建筑节能有待进一步推进

 

九三学社益阳市委    李序曲

发布时间:2011-09-26

 

益阳市政协委员、市城乡与住房建设局副局长莫胜波反映:近年来,在《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节能减排重大部署的强力推动下,建筑节能工作虽有很大发展,但从总体上来看,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推进。

1、节能意识不强,认识不足。社会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长远经济效益还没引起足够重视,一些开发商怕增加成本减少利润,不愿意实施建筑节能;人民群众不懂得建筑节能将带来的居住舒适度和长远经济效益,不知道建筑节能;领导怕技术措施不到位,不敢强调建筑节能。

2、奖惩措施不够,监管不严。对建筑节能的奖罚措施不完善,还没有一套对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的优惠和奖励政策、对不执行建筑节能的工程和行为的惩罚和制裁手段;从招标投标到施工、监理以及竣工验收备案、房屋销售核准和产权办理等各个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问题。

3、实施比例不大、标准不高。调查显示,在建或新竣工建设项目中项目中,基本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还不到12%,大部分只是使用了一些建筑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或涉及了建筑节能,与节能50%的标准仍然有较大的距离。

4、管理体制不顺,落实不够。目前尚无一个能协调全市各部门行为的具有约束力的建筑节能管理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各县(市)都没有设立建筑节能专门机构,建筑节能仅停留在纸上。

他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墙报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建筑节能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建筑节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开发商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建筑节能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建筑节能的认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

2、强化激励机制。对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工程和示范项目给予税收、贴息优惠,加大墙改基金的支持力度,优先评优评奖;对拒不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加倍征收墙改基金,控制贷款额度,取消评优评奖资格;鼓励、扶持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制、推广,淘汰不符合节能标准的过时的材料和工艺。

3、加强监管约束。强化设计、规划、施工、监理、建管、质监、房管等涉及建设项目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意识,在规划、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检验评定、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备案、房管发证等环节确保节能标准和措施的落实,对不执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

4、开展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相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科学技术的综合水平和执行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施工企业进行建筑节能现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竞赛,提高一线砌筑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此同时,还要逐步完善建筑节能工程和建筑节能产品的检测手段。

5、理顺管理体制。各地政府应设立高规格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履行建筑节能主要管理职能的建设部门设立常设机构,协调各部门的行为,确保建筑节能各项技术标准和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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