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补偿机制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的建议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09-07 00:00:00建立补偿机制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的建议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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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细久(九三学社岳阳市委委员)说,自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以来,有关部门在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监督考核、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定编,工作人员上岗及管理、财政补偿、组织实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基本药物零差率的销售,报销比例的提高,极大地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甘细久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湖南省云溪区进行了调查,在该区没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时,在2009年2-12月门诊次均费用为80.5元,住院日均费用为93.8元,而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2010年2-12月,门诊次均费用仅为43.3元,住院日均费用为58.2元,分别下降了37.2元和35.6元,下浮46.01%和34.44%。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同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也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用药水平,改变了不良的用药习惯,规范了诊疗行为,切实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改变了基层医疗机构收入结构,促进了服务职能转换,重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但由于药品的零差率销售,对于过来主要靠药品收入保证运转的基层医疗机构来说,收支缺口越来越大。由于补偿经费不足,各基层医疗单位只能采取临时应对办法保运转,一是拖欠配送医药公司药款;二是拖欠职工工资、津贴。对过来建业务用房的负债也是能拖则拖,能躲则躲。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建议:
1、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区,当地财政要尽快制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方案,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
2、足额预算。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在年初的预算中足额安排。(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