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二良呼吁:加大公众参与度,提高社会管理效率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09-01 17:33:59黄二良呼吁:加大公众参与度,提高社会管理效率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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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二良(岳阳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岳阳市委副主委)说,不断加大公众参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是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社会管理效率的捷径。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服务的对象、管理的对象都是公众。为此黄二良呼吁:各级政府在社会管理实践过程中必须给公众参与搭建一个平台,提高公众的参与度。理由如下:
第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需要公众参与。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当前我国凸显的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公众普遍感觉没有公平对待,所以才有了房屋拆迁时推土机前的誓死抵抗、“宁信访不信法”、“个体诱发群体”的无直接利益冲突等新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社会的不和谐是因为不公正造成,化解不和谐必须从打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着手。公众参与是公平正义的实现的保证,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过程中,能将自己对问题的看法表达出来并在和政府的交流与对话中理解政府想要解决的问题和达到的目标,一个经过协商的流程做出的决策一定是矛盾最少的。同时,公众参与可以监督政府公平正义的执行决策,保证政府公平的对待每一个社会成员,尤其保证是弱势群体的权益机制不被侵犯,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
第二,社会良好秩序的维护需要公众参与。和谐有序的社会状态是我们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公民生活的舒心、安心、放心和对未来有信心的保证。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为自己的利益实现积极努力,为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献计献策;社会管理于每一个公民息息相关,参与社会管理是公民主人翁地位的应然要求;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中,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利益多元化和诉求多元化的有效方法,只有让各方畅所欲言才能在决策中将各方利益兼而顾之而不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
第三,普通群众权益的维护需要公众参与。群众权益的维护固然少不了制度的保证,但是制度在实现过程中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只有让公众参与到利益的维护中,才能真正实现诉求。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中将自己的诉求直接表达出来,并且对自己的权益积极辩护,发挥自己的才能,有理有据、全方位的表达自己的见解,给决策者一个直观和直接的资料;于决策层角度而言,公众参与是改变传统的“为民做主”,“替民做主”的行为方式,是“让民做主”的真切实现,切实理解公众的所思、所想和所需,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利益的落到实处。
第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样需要公众参与。公众是社会管理的的主要参与者,所以需要我们做好制度设计,保障公众参与的渠道,同时积极动员公众以主人翁的身份广泛参与到社会管理中,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社会发展提供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