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升建议:积极营造中小企业良好法律环境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08-01 16:38:04 

周升建议:积极营造中小企业良好法律环境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发布时间:2011-08-01

 

周升(九三学社社员、岳阳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说,近年来,中小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政府重视,发展环境日益完善。就法律环境而言,在成功加入世贸之后,我国政府各级立法部门制定的各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都大大促进了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但我国长期以来对中小企业的发展重视不够,立法没有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对现行法律环境进行研究,对其弊端予以剖析,从而相应地修改立法,进行完善,使我国中小企业得以在新形势下面对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获得一个公平的良好的法律环境。为此,周升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立法,健全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

目前对中小企业的管理仍然按照所有制、部门和区域,分别属于经贸委、行业主管局、科委、乡镇企业局、工商局和工商联等管理,管理环节多,效率低,且政府职能定位不科学,宏观管理不力,微观干预过多。由于管理部门多,出台政策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致使中小企业无所适从。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在于目前立法上的混乱。现阶段我国关于中小企业的立法主要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镇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等,这些立法或以所有制为标准或以企业组织形式为标准划分中小企业,缺乏统一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当前应转变立法观念,根据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特点立法,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扶持。从根本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我国必须制定专门的中小企业法律,以明确中小企业的标准、地位、作用、发展方向以及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等。

2、增加优惠待遇,纠正不合理行政行为

由于中小企业本身实力有限,政府应对其采取扶持政策,从而促使其良性发展。对此,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综合运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第一是实行政策性补助和规范“税费”,并给予中小企业相应优惠政策。据调查显示,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的一个较头疼的问题即为税费过多、过杂、过高。他们认为名目繁多的税外收费和“三乱”的泛滥是造成中小企业负担过重的根本原因,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市场竞争力。其次要进一步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在中小企业的设立、运行、扩大投资等方面实施显著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再次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为鼓励有能力的人创办中小企业,必须降低开办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限额,并允许公司制中小企业注册资本金分期注入。改革设立企业的前置审批办法,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并规定审批要限时完成。降低企业设立成本,对有关部门在办理中小企业注册登记时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严禁乘企业设立之机吃拿卡要。

3、加强监管,增强中小企业信用和融资能力

中小企业信用差融资困难,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企业融资渠道一般有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券等,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还可以直接获得国家财政支持,但这些渠道对中小企业来说是很难行得通的。一方面,中小企业资信差,又不能向银行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从而无法提高自身的信用;加上银行对中小企业所给的贷款条件苛刻,故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取贷款。另一方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的公司有严格的要求。公司发行股票或债券必须在注册资金、盈利性以及内部管理等诸多方面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中小企业无法达到这些要求,因此在证券市场上融资也是一条走不通的路。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必须实行制度创新,建立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由于我国的财政、金融和中小企业管理体制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体制有很大不同,因此既要借鉴国外经验,又要根据我国财政、金融和中小企业管理体制等特点,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制。因此,要明确制定一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条例》,逐步健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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