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跃佳建议:构筑法律和诚信的“双保险”,堵住预付款消费漏洞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03-24 00:00:00 

郭跃佳建议:构筑法律和诚信的“双保险”,堵住预付款消费漏洞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发布时间:2011-03-24

 

郭跃佳(湖南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岳阳市委副主委、岳阳楼区政协副主席)说,预付款消费即消费者与经营者订立合同,预先付款给经营者,经营者在随后一定期限内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预付款消费在很多行业广泛存在,如超市、商场的购物卡,美容美发店、健身房、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卡,甚至公共服务领域的电话卡、电卡、燃气卡等等,种类繁多。这种消费模式有利于企业回笼资金和锁定客户,同时也能通过售卡打折等方式让消费者获得实惠,在市场经济成熟国家是一种普遍流行的商业模式。然而,这种消费模式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未来消费留下了隐患,如经营者卷款走人,服务质量“缩水”,随意设置收费条款,消费者办卡容易退卡难等,预付款消费已成为近年来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

剖析其中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双方信息不对称,权责不对等;二是法律规章制度不完善;三是行政部门监管乏力。因此,郭跃佳委员认为,预付款消费迫切需要规范和加强监管,只有构筑法律和诚信的“双保险”,堵住预付款消费的漏洞。

第一、强化责任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既然预付款消费是以消费者对商家授信为基础,那么凡是开展这一业务的商家,商业信用就十分重要。从长远来讲,各类商业企业应该充分认识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以诚信经营为基础开展预付款消费。一方面,经营者在向消费者宣传介绍预付费办卡消费的各种优惠时,要坦诚地向消费者说明双方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还有各种注意事项,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另外,经营者一定要把服务质量放在第一位,办卡之前向消费者承诺的服务要兑现,不能随意更改或者缩水。消费者对服务质量一次不满意就会产生放大效应,上升到商家的诚信层面。只有依靠过硬的服务质量赢得消费者口碑,才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来办卡。另一方面,只有具备较高商业信用的商家,才有资格开展这种业务。对商家信用的把握,仅凭消费者建立在消费经验基础上的判断是不够的,更需要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有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判断依据。地方服务行业协会须应对新形势,创新消费维权模式,树立防范比治理更重要的理念,将维权工作关口前移,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预付费服务行业经营者的责任,引导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诚信经营,防止预付费消费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二、健全法律机制,加强监督管理。201062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支付宝这类开放式的预付款消费模式实施监管。但这一规定并未将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等商户发行的单项消费卡纳入管理。一是商务、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应联合起来制订相关标准,从制度方面对从事预付款经营的商场、健身、美容等行业的注册资本、经营期限等进行规定,对商家实行预付款消费审批备案。对实行预付费消费的商家设定准入“门槛”,对商家注册资金、经营规模、经营资质和信用记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批准进行预付款消费经营。通过加强对预付费经营的监督工作,把强化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作为首要工作,引导行业自律,提高经营者的诚信服务意识,为避免预付费消费纠纷的发生建立第一道防线。二是要制定并运行预付费合同示范文本,对这类消费模式中商家与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进行规范,将当事人应履行的权利、义务、责任,特别是针对预付费类交易纠纷的多发环节,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形式进行明确,并对单方面拟定的一经售出、概不退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等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予以纠正。预付费合同示范文本让消费者更放心地买卡消费,有依据地维护自身权益,也有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行业的形象地位。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70号
电话:0731-88854324
Copyright ©2018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员会 | 湘ICP备15014209号-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