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建议:积极规范引资企业促进双赢互利发展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02-21 00:00:00李平建议:积极规范引资企业促进双赢互利发展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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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湖南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岳阳市委主委)说,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纷纷把招商引资作为促进本地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然而,招商引资活动在实现地区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存在部分引资企业动机不纯洁、管理不规范、生产不和谐的问题,个别利用招商引资从事犯罪活动,从而涉及引资企业的法律纠纷不断增多。招商引资活动中出现问题原因很多,李平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地方政府招商压力大,引资心情迫切。二是个别客商素质不高,动机不纯。三是客商投资项目真实,但实力不够,资金不足,或管理水平太低,导致项目中途下马,酿成纠纷。四是招商活动中的法律意识不强,防范风险的意识不足。为此,李平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政绩观教育,坚持科学发展。各级政府要树立科学正确的政绩观,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不能热衷于增大引资数额,做表面文章,警惕引资企业会留下什么“后遗症”,要作长远打算。对招商引资当中的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要采取措施加以规范及改进,对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要井然面对,工作能推陈创新。这样,才不会给招商设置障碍,留下了隐患以及导致纠纷甚至诉讼。许多地区多年的招商实践证明,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立足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招商引资目标,并着力为外来企业营造一个优良的投资经营环境,才能实现地方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才能真正达到招商引资的目的。
2、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依法招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优良的法治环境是第一投资环境。单纯依靠廉价的土地使用权、优惠的税收政策、便宜的劳动力等方式来吸引外来客商投资的动力已越来越有限。另外,一个地区可利用的资源也是有限的,寅吃卯粮,透支下一代的生存资源,无疑于杀鸡取卵。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法治环境的好坏已越来越成为影响招商引资成败的关键因素。一些投资客商,尤其是外资客商,在与地方官员接触中,往往不是看他们承诺的投资优惠条件,而是看他们是否具备了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的意识,从而决定自己的投资意向。在他们心中,领导的承诺是个人作出的,可能会改变的,领导也有可能随时被升迁调动的,但法律是国家颁布的,也一定时期内是稳定的。
3、加强规范监管,坚持程序办事。为防止一些不法投资者利用各地对招商引资的迫切心情,滥竽充数,骗取优惠待遇,搞变相圈地,入住后不搞或只搞部分生产经营,把土地转为商住用地赚钱,甚至搞虚假注册、诈骗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严格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审查监管程序。对拟引进项目事先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要对出资财产实行验资审核,要建立招商引资合同审查制度,杜绝不合法、不规范的引资合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引资企业诉讼纠纷的发生。
4、加强沟通协调,坚持公正执法。当事人与引资企业发生矛盾或纠纷是正常的,首先可以互谅互让、通过协商解决,其次可通过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解决。如仍无法解决,就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政法部门也要加大对招商引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打着投资的旗号,进行虚假出资、诈骗的行为,要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的法律手段,进行严厉打击;对涉及引资企业的民事纠纷案件,法院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及时、公正的裁决,平等维护引资企业和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优良、法治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