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政协对提案办理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的建议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1-01-11 00:00:00关于提请政协对提案办理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的建议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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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政协的提案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大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事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提案被有关部门采纳,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引起了广泛的影响。但同时我们也看到,部分承办单位的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一些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部分办理人员在承办提案时态度比较诚恳,但在解决问题时有推卸责任或敷衍了事的现象;对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的提案,少数承办单位仍存在推诿现象。
政协开展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是政协组织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它对于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建议政协对提案办理单位进行民主评议。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议确定每年度民主评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单位。由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挑选10至15个提案办理任务重且所承办的提案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较多的单位(部门),经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与提案委员会联席会议商定后,提请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
二、建议明确每年度民主评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内容。建议对每年度民主评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内容上设置“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办理质量、提案管理、年度创新经验、年度办理工作绩效综合评价”等评议内容,使民主评议能真正落到实处。
三、建议明确每年度民主评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形式。民主评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可采用口头评议和书面评议两种形式。口头评议。采取参评人员与评议对象“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由评议对象通报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书面评议。采取无记名的方式,组织参评人员填写《民主评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测评表》,确定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的成效。
四、对评选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承办单位要严格把关。要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评选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承办单位。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总结会议,起草民主评议总报告,呈报市政协党组,并以市政协主席会的名义向市委、政府提出评议结果的推荐意见,对评为优秀的单位,推荐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承办单位”;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