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几点建议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09-11-09 00:00:00 

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几点建议

 

九三学社湘潭市委   张晋安

发布时间:2009-11-09

 

1、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分析目前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不难发现:我们在投融资模式的运用和投融资体制创新上还处于探索阶段。为此,一是要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大胆吸收借鉴西方国家在基础设施投融资方式上的多样性的成功经验,进一步优化投融资结构,创新投融资模式,突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体制性障碍。二是要借鉴发达地区成功经验,创新投融资模式。要在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重视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切实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三是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管理,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共同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统一规范各部门招投标活动,建设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二是要以建设交易中心为基础,着力打造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项目纳入这个交易平台进行运作,同时研究制定一整套对交易平台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三是要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行为,减少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四是要落实项目规划、专家论证、项目公示等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五是要整合各类专家评委资源,组建综合性专家评委库、监委库,同时加强对专家评委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评委在招投标评审过程中客观公正进行评判。六是出台《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

3、强化基础设施项目监管,确保工程的质量。一是要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的选择制度。对新建基础设施项目,要按规定实行统一招投标管理。二是要坚持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工程监理制度,推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审计公示制和后评价制度。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公示和审计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评价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要通过建设项目后评价,认真总结项目在组织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项目监管的水平,确保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三是要加大项目的社会监督力度,严格按规划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因此,要在如何接受社会监督方面上,做出相应的规定。例如:在项目规划实施前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参与程度;对重要地段、重要区域、重要项目或群众关心的规划建设项目,将规划建设方案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挂牌公示,或利用网络、媒体等宣传手段对建设项目进行公示等等,确保建设项目在公众监督下严格按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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