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09-10-16 00:00:00 

浅谈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

 

九三学社长沙市委    周海燕

发布时间:2009-10-16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两种基本形式,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选举民主与人民政协制度的协商民主。我是政协新兵,现在就这个问题谈点肤浅认识,就教于方家。

 

一、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的关系

2006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这是一个非常精辟而重要的论断。这以后,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白皮书概括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民主形式,指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

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优势互补,它们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前后相连,条块结合,刚柔相济,多少兼顾,相辅相成。

1、程序上前后相连。民主的目的是要按照多数人的意愿作决定。“选举民主”是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表达每个人的意愿,通过计票来展示多数、少数的比较,用票数多少来决定取舍。这种民主形式,侧重投票最后的结果。“协商民主”是通过协商的办法来表达各种意愿,对各种不同的意见进行友好的比较、权衡、商量,然后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协商到最后也可能需要表决,也可能不必表决。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前后相连的关系。协商在前,表决在后。通过协商再表决,表决之前必须协商。两种民主形式,互相补充。

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是通过投票、选举行使权力;而人民政协主要是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人大在选举投票之前也作协商讨论,加上政协各界有代表性的协商,将协商意见提供给人大,人大投票表决的科学性就会大大提高。

2、民意上条块结合。人大代表除解放军代表以外,都是由各个选区或以区域为基础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他们无论来自哪个党派、团体、民族和界别,其身份不是作为这个党派、团体、民族和界别的代表,而是作为每个选区的公民当选的。他们主要从选区这个块块的利益提出诉求,代表的是所在选区选民的意见和要求。而政协委员是由各党派、团体、界别在协商的基础上产生的。各党派、团体、界别是政协的组成单位。委员们可以以党派、团体、界别的名义,利用政协这个参政议政的平台,大胆提出代表这个党派、团体、界别的意见、要求,也就是从条条的角度整合意见,进行协商。这种协商,反映了中国社会各党派、团体、界别的意见、要求。所以通过人大投票表决和政协民主协商这两种形式,可以把人大和政协各种意见结合起来,更广泛和全面地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意愿,集中广大人民的智慧,使人大的决策最广泛地代表人民的利益。

3、权力性质上刚柔相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主要是: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法律、法规和决定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政府在人大决策后必须执行,所以选举民主是刚性民主。

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政协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都不是行使国家权力,而是为国家建言献策,不具有法律效力,是一种柔性权力和约束,是“软权力”。协商是柔性的,民主的,是柔性的民主。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一硬一软,刚柔相济,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互相补充。

4、意见整合上多少兼顾。选举民主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这种原则下,如何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保护少数人的权益,是一个难题。但实行民主协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多数决定”的不足。在政协内部,无论人数多寡,所有意见都要考虑研究。只要意见是合理的,党委、政府就会认真听取和采纳。这样不简单地区分多数少数,就可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人群的意见,尽可能满足社会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尤其是可以照顾到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

由此可见,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是互相补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主要标志的、人民拥有选举、投票的权利,能够表达多数人的意愿,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根本的体现,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实现协商民主,有利于平等交流,增进理解,相互沟通,形成共识,科学决策,有它的独特作用。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两翼,缺一不可。

 

二、当前协商民主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上的误区。一是认为协商没有多大作用,是走过场,形式上搞一下,实际不起作用,因而抱无所谓的态度;二是某些党政领导怕麻烦,改革开放中遇到的大事多,难事多,许多问题要迅速作出决策,而协商会延误时间,影响决策;三是大事事关全局,协商人多眼杂,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政协本身也有“三怕”,一怕人家说是争权,没事找事;二怕越位,怕引起人家反感;三怕自找麻烦。

2、操作中不规范。多少年来都在喊协商应在党政决策之前、人大表决之前、政府实施之前。但政治协商一直没有摆上党政议事日程,协商没有具体计划,没有具体内容,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要求相距甚远。

政治协商应双方配合,党政是主体,政协是客体。主体应主动,客体不被动。但现在是主体被动,客体主动。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导致协商质量不高,效果不佳。

 

三、如何强化协商民主

1、在推进科学发展中强化民主协商。“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协商要在这方面下功夫。

2、在关注民生重点建设中强化协商民主。“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政协工作要发扬民主,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尤其要关心弱势群体,要有针对性地就民生问题,作深入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展开协商。

3、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强化协商民主。从总体上讲,这些年和谐社会有了进步。但和谐的程度还是很低的,不文明的行为、不和谐的现象随处可见。政协应该加强这方面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展开协商,为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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