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亟待提高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09-07-29 00:00:00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亟待提高
九三学社湘潭市委
发布时间:
国家新医改方案已明确将精神卫生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并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与分级管理、重性精神病的防治管理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湘潭市精神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被列入国家686项目(重性精神病治疗管理)全国试点城市之一(长沙、湘潭、岳阳)。为了解该项目进展情况,最近我们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进行了一次联合调研,我们认为,就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来看,精神卫生工作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精神病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仍然较低,与相邻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亟待提高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
一、精神卫生现状及其存在的突出问题
1、精神卫生事业的资源配置明显滞后
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明显滞后。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整体医药卫生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精神卫生发展滞后举步维艰呈普遍现象。而精神疾病的发病呈上升趋势,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全国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高达13.47‰,我省为14.76‰,居全国之首,全省有100万以上精神病人,湘潭市有4万余名精神病人。目前,湘潭市有市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一家,即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湘潭市精神卫生中心),年收治的精神病人住院约有1600人次,门诊约有1.3万人次。除市级机构外,全市有广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精神科和湘乡康宁医院两家基层精神卫生机构,为慢性精神病康复机构。
2、重性精神病患者未收治率居高不下
重性精神病人的突出特点,一是没有自知力,即病人发病后不承认自己有病,所以,病人没有主动就医行为。二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突出。精神疾病发病年龄多在青壮年,对社会劳动力的损失和生产力的破坏十分严重,治疗时间长,经济负担重,家庭不堪重负,有病治不起。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率一直在低水平徘徊(5%~20%),大多数病人滞留家庭社区,或因无法管理流浪街头或关锁家中,长期处于未治疗状态,被社会隔离,低自尊的活着,成为家庭社会的包袱和隐患,其实绝大多数精神病人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是完全可以康复的。
3、精神病患者导致社会负担越来越重
据权威的资料显示,在我国的疾病谱中,神经精神疾病的社会负担排名第1位,其中突出的病种是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偏执性精神病等重性精神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导致的刑事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有的因得不到有效的治疗或得不到监护而在一年内数次肇事,直接和间接损失巨大。2008年元月,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2岁的小安琪被精神病发作的邻居黄洪波用铁锤连砸数下,颅骨开裂,险些丧命。经过全力抢救,捡回了一条性命。
4、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偏低
2009年4月,湘潭市对医保政策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整,其目的是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但对市职工医保对象中的精神病患者仍然同普通病人一样,必须承担全部个人应自负的费用,年度第1次住院个人起付段为700元,第2次及以后起付段为300元,个人分段支付标准视病人所在单位缴费标准而有所不同。精神病人的次均住院费用二级医院为5400元。老年痴呆等老年精神病,参照精神病人执行。以一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待遇的精神病人,一次住院费用为5400元试算,首次住院个人应自负1400余元(起付段700元,15%的自负比例705元),个人自负约为26%,再次住院个人应自负1000余元(起付段300元,15%的自负比例750元),个人自负为18.5%。
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最低,每次住院均有同一标准起付段。2009年1~5月,湘潭县参合精神病人平均补偿比例为45.3%。居民医保的补偿比例略高于新农合。
精神病易复发,一年内多次发作反复住院治疗者非常普遍,即使是个人自负部分的费用,对一个贫病家庭来说也是不堪重负的。精神病一般不直接致死,所以很多病人贫病交加,处于未治疗状态。而相邻市县如长沙、株洲、宁乡、浏阳、郴洲等早已取消了精神病人的个人起付段和自负比例,精神病人基本达到了免费就医水平。
二、原因分析
1、对精神病人的公益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
突出表现在对精神疾病和精神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对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率低,不能识别存在的或潜在的疾病危险,没有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对精神卫生事件重补救处理,轻防治投入。
2、公共卫生发展不平衡
政府在公共卫生体系中优先发展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而对精神卫生投入不足。在我市公共卫生体系中,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目前仍然从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中,按市场原则创收自谋生存,降低了精神卫生服务资源的使用效率,削弱了精神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职能。
3、政策保障机制不健全
儿童计划免疫、生育保障、妇科普查都在相应的政策保障机制下免费开展,惠及了广大城乡居民。而精神病患者这一普通患者中的弱势群体在个人起负段和自负比例方面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减免政策保障。事实上近年来,对精神病患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问题,已经引起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有关领导和社会有识之士的高度重视,长沙、株洲、宁乡、浏阳、郴洲等市县均已在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安全可承受的操作范围内率先实行对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减免保障政策。
三、建议
1、切实提高对精神卫生疾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精神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地位,对精神病患者这一普通患者中的弱势群体给予足够的关爱。
2、取消对精神病患者的住院起付段和个人自负比例,切实提高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让精神病人同在一片蓝天下,共享一个好政策。
3、加大对精神卫生(公共卫生)的扶持力度,医疗保障部门要适度予以政策倾斜,推进精神卫生与整体医疗卫生事业同步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