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研究(二)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06-12-20 00:00:00湖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研究(二)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
发布时间:
四、我省新农村建设模式实施中的具体对策和建议
以上关于我省新农村的建设模式的划分只是一个大概的分类。实际上,在我省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不管具体的建设模式是什么,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具有共性的问题需要努力加以解决:
1、立足“三基”,做好新农村模式建设
我省新农村建设模式虽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侧重点,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都要受到“基础工作、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这三种因素的相互制约。
农村的所有事务都可以分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作三大部分。其中,基础设施包括农村道路、桥梁、农村供水、供电、沼汽、塘坝、水库、灌溉系统等;基础产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等;基础工作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农村保险、农村文化、农村组织建设等等。上述三类事务的几何图示如图2所示。图中X轴为基础产业,原点为全部农村事务的起点,显然,有:a<b<c,即农村基础产业发展水平c点好于b点,b点好于a点;Y轴为基础工作,显然,有:d<e<f,即农村基础工作f点好于e点,e点好于d点;Z轴为基础设施,显然,有:g<h<I,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i点好于h点,h点好于g点。将“三基”农村事务组合起来,就可以得出农村发展或建设的整体水平状况,亦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水平。
这三种主要制约因素,共同制约着所有农村建设模式的发展。只是对于不同的建设模式所表现出来的程度不同。我省只有紧紧围绕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作,才能真正将农村分类建设模式落到实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工作目标,必须紧紧围绕“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作”这三个主要因素,根据当地情况,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有计划、有目标、分步骤地进行。
农村的情况千差万别,在新农村建设模式的选用上必须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防止闭门造车、搞形式主义;在建设模式实施的方法步骤上一定要分类指导,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有先有后、分步实施,切忌搞一律化,一刀切。
就整体而言,各级要抓住一批基础较好的村进行优先发展,树立样板、典型带动、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就建设内容而言,要始终坚持以产业建设为重点,增强农民的经济实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以经济建设来带动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就上级扶持的项目而言,应该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着重抓好水、电、路、通讯等项目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就村庄建设而言,以整治乱、脏、差为重点,制止无序建房和乱批乱建,严格按规划进行审批和建设。
2、突出模式特点,壮大基础产业
都市型、郊区型、平原湖区型、丘陵山区型、少数民族地区型、库区型和矿区型这七种新农村建设模式。这几种模式所依据的资源不同,主导产业也不相同,关于主导产业上的差别在前面已经进行了说明。在实际推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保证当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1)因地制宜壮大当地产业,发展当地经济
根据我省不同模式村庄的资源和产业特点,要因地制宜发展当地经济。可以选择以下途径更快地发展当地产业:工业企业带动型(它需要有当地具有发展工业企业的基本要素,如土地、资源、信息、技术、资金等)、特色产业带动型(它需要当地具有生产某种特色产品的历史传统和自然条件;有相应的产业带动,市场需求旺盛)、畜牧养殖带动型(它需要当地有规模化的畜牧龙头企业、特色的养殖品种和相应的市场需求)、休闲产业带动型(它需要当地具备交通便利、有怡人自然环境和满足城市游客食、住、行基本要求的基础设施)、商贸流通带动型(它需要当地具备便利的交通、完善的基础设施及配套条件和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持)、旅游产业带动型(它需要当地具有可以挖掘的旅游资源,如自然与人文资源)、合作组织带动型(它需要以各种农民合作组织为依托)、劳务经济带动型(它适用于缺乏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的地区)。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形成农业产业化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重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壮大主导产业。根据各村的自身条件,开发“一村一品”,不搞千篇一律。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并可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制度。
3、改善工作机制,做好基础工作
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实行税费改革后,传统的农村工作模式过分强调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调控作用,忽视村委、村民两个层面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迫切要建立一种新型的镇、村、民和谐互动的农村工作模式。
这一工作模式的总体思路是,按照“模型、模块、模式”的步骤,首先,构建和谐互动工作模型,即农村工作模式的理论框架。这一模型以民为中心,镇村的一切工作围绕民转;镇、村、民三者关系,由传统的“从命令到服从”变为各层次互动,三者在责、权、利方面的关系是对等的;推动工作的力量由自上而下的压力变为上下互动合力。其次,推行模型式的工作方法。把农村工作分成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社会事务等若干模块,分层面配置资源,布局力量,进行系统化管理、社会化分工、专业化运作。第三,打造和谐互动工作模式。主要是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机制,推动镇、村、民三个层面和谐互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进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农村和谐互动工作模式”要实现“三个转变”:
(1)在工作体制上,由传统的“一层管一层、一级压一级”层级式管理向“因事分块、因块定责、因责选人”的模块式管理转变。按照各村的不同情况以产业、资源、项目等为纽带,对农村工作进行科学分解、划分出不同的模块。根据每个模块的发展需求搞好规划设计,科学搭配力量,实现人、财、物等资源的有效整合。从性质上,模块可分“基础模块”和“动态模块”两大类别。“基础模块”具有相对稳定性,如“社会事务”就属于基础模块。模块划分又是动态的,有的基础模块可细分为若干小模块,有的小模块可能又会与另一模块中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小模块整合成为一个新模块。如,可以把农村工作划划分为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务、社会稳定四大基础模块。其中,“经济建设模块”可分为招商引资及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等子模块; “农业模块”可根据地域和产业分为林果、畜牧、瓜菜、粮食等子模块。在“农业模块”及其“子模块”中,要发挥专业村、专业户和产业协会的带动作用,让镇村干部、协会、农户一起进行市场调查,制定发展规划,确定生产品种,推广生产技术,联系购销客户等,使镇、村、民三个层面结成权责明确、风险共担、资源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2)在工作机制上,由传统的“上情下传、上讲下做、上促下抓”向以群众利益为核心的良性互动转变。建立民意表达机制。坚持完善领导公开接访、服务热线、干部包村联户、民主议证日、听证会、民情记录、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等制度,搭建起群众利益诉求、表达的载体和平台。建立民事协调机制。对于群众反映和表达的意见,按照工作模块的划分,落实相应的机构和人员,通过民主协商、平等对话等形式,增进沟通与了解,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把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民权保障机制。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直选,保障群众的选举权;进一步从时间、召集方式、决策程序等方面规范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民议政小组会议,保障群众的决策权;深化完善农村事务、财务规程化管理,提高村级组织民主管理、依法办事水平,保障群众的管理权;深化完善“两公开一监督”实行“村财民理镇监管”、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建立为民服务机制。积极培育服务组织,完善服务设施,创建服务载体,大力推行“村党支部、村委会、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的“四位一体”模式,把村两委、经济组织和社会服务组织的工作方向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趋向融为一体;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双带”活动,靠党员干部的带头、带领、带动,实现农民群众的增收致富;大力推广“党员中心户”模式,以“党员中心户”为核心,带动相同或相近行业、同一经济组织或服务组织中的普通党员,形成“双带”致富团队。
(3)在工作方法上,由传统的以行政命令为主 向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转变。随着农民群众的思想意识、经济关系、利益关系、社会生活呈现出多元化趋势,需要从适应建设和谐农村的要求出发,不断提高各方面的素质本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统筹兼顾、重点突破。要具体事物具体分析,善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二是双向承诺、权责对等。对每项工作的主要方面。对每项工作的规划部署和落实,都对参与各方的责、权、利做出明确界定,使其明确各自的责任、享有相应的权利和获取应得的利益。三是经济杠杆、利益调节。注重调整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增强群众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四是情理交融、疏导调理。善于运用摆事实、讲道理、说服教育、示范带动等方法,做好化解矛盾工作。
4、 加强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
在实地调研中,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是一个最普遍的问题。除了极少数经济较富裕的村庄以外,绝大多数的地方都受到资金问题的困扰,特别是村级负债问题较为突出。
目前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很落后,公共服务产品还处于起步阶段,继续大量投入。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中央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政策,千方百计争取上级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各部门、各层级的资源,重点建设好农村的道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要有重点地培植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改善好教学条件,全面开展地保和医保服务,解决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看病难的问题。
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一方面,要整合资源,促进资源向农村倾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产业支撑,突出特色,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以县城扩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镇化和新村庄建设进程。另一方面,实施优惠政策,政策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倾斜,特别是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倾斜。
就目前情况看,在中部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是最薄弱的环节,是中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低限制因子”或“短板”。因此,消除“最低限制因子率”的影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领域 “城市支援农村”的步伐,是当前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为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设立专项资金、解决湖区排涝(渍)问题。由于洞庭湖区大范围的围湖造垸,加之水土流失河床抬高,大部分的围垸地势低于江湖水面,特别是湘阴一部分老垸海拔高度低于洞庭湖湖底高度,导致长年渗水,每亩农田排涝(渍)的负担高达100多元,农民不堪重负,拖欠电费现象十分普遍。建议国家设立专项资金,以彻底解决湖区排涝难的顽疾,这也是减轻湖区农民负担的大好实事。
(2)积极解决村级债务问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许多村都背有比较沉重的债务。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势必引起农村社会的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政府一方面要严格禁止发生新的债务,一方面要摸清底子,采取多种措施,盘活和充分利用村级集体资产(包括土地在内),筹措资金,以清偿那些经核准必须偿付的债务。
(3)加大支农投入、放低信贷门槛。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扶持。
调研简况
调研时间:2006年4月——2006年11月
调研情况:社省委联合12个市委社省委对我省不同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联合发放了数百份调查问卷,并对四十多个典型地区的农村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还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对课题进行研究。
课题组组长:卢光琇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主委、中南大学教授
课题组副组长:吴金明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中南大学教授
课题组成员:张伟玦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常委
陈振华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大学教授
王 键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副主委、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大方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副主委、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张 健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师范大学教授
高德文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参政议政处副处长
邵 昶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参政议政处主任科员
张卫山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参政议政处主任科员
执 笔: 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