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湖南新型工业化进程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06-10-30 00:00:00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湖南新型工业化进程

 

省政协课题组

发布时间:2006-10-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现中部崛起和湖南省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战略决策,今年初,省政协主席会议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湖南工业化进程”列为本年度省政协重点调研课题。3月,成立了由胡彪主席亲自挂帅,副主席和部分省政协委员、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40多人共同参加的课题组。4月,在李贻衡、阳宝华、龙国健主席的带领下,采取省市政协联动的形式,分两个调研组赴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郴州和益阳等八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题调研。调研中,视察走访了各类代表性企业60多家,组织召开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座谈会20多次,参加会议人员600余人次。调研组听取了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业自主创新的情况汇报,并就如何推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与当地政府和企业界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67月,课题组又分赴山东、广东、浙江和上海等省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企业自主创新的整体情况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科技创新。“十五”以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推进科教兴湘战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科技事业和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特别是全国和我省科技大会召开后,各市州迅速行动,积极贯彻实施自主创新战略,长沙、湘潭和株洲等市根据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相继制定和出台切合本地实际的科技发展战略,并把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摆在了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对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全面加大,企业自主创新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

(二)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由于各级政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竞争的强大压力,我省企业对自主创新认识不断提高,企业普遍感到没有创新就难以生存、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企业特别是企业管理层的创新意识和紧迫感明显增强。目前,我省工业企业设有国家级技术中心11个、省级技术中心86个,全省566家大中型企业共有技术人员近16万人,占职工总人数的20%,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科技人员的45%,较“九五”末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全省企业每年平均取得各类科技成果950多项,获国家级科研成果的数量居全国第五位;每年申请国内外专利近2000件,其中发明专利占20%。

(三)各级政府和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投入逐步加大。“十五”期间,省级财政的企业科研条件建设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和技术改造费用每年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湘潭市“十五”期间政府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年增长20%以上,永兴县近三年累计投入1100万元扶持重点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与此同时,企业自身的科技投入也大幅增长,特别是中联重科、时代集团、华菱钢铁、巴陵石化、衡阳特变电、益阳橡机等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本充裕的大中型企业,近年来研发投入已占到企业销售收入的37%;一些民营科技型企业如远大空调、镭钼科技、平安电器和南方阀门等企业的研发投入高达515%以上。由于创新主体研发投入的大幅增加,政府、社会和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多元化,使我省企业技术创新的条件明显改善,创新能力的明显提升。

(四)科技创新促进了我省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大批技术成果的取得和运用,极大地提高了我省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中联重科、三一重工、株洲时代、湘潭电机、华菱集团、衡阳特变电、郴州高斯贝尔和钻石钨等一批大中型企业通过自主创新迅速做大做强,其主打产品特别是具有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的高新技术产品,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保持强势不衰,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南方阀门、平安电器、镭钼科技等一批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迅速崛起,成为了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和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强手,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飙升。

(五)科技创新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和活力。湘潭市“十五”期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5.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33.5%,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达48%。科技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涌现了浏阳、醴陵、永兴等一批科技强县(市)的典型,其中永兴县以白银为代表的稀贵金属加工业,走科技创新、精深加工之路,高新技术产业的年产值达8亿元,科技对经济贡献率高达55%。科技创新引领着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支撑了我省支柱产业的做大做强,促进了传统产业改造和提升,呈现出了科技与经济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以长沙、株洲、湘潭为代表的八城市既是我省工业企业相对集中、区位优势比较明显的经济较发达地区,也是各类资源较为丰富、创新活力比较强劲的地区,在企业自主创新方面为我省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也给带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课题组认为,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的决定,我省企业完全有信心、有能力通过自主创新来做大做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创新型湖南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制约了我省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快速发展,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企业的高度重视。

(一)对自主创新认识不足,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一是重经济、轻科技,重招商引资、轻自主创新的现象在一些地方的领导班子和政府部门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导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视不够、抓手不力,引导和扶持不够。二是政府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投入不够,一方面,科技投入总量不足,全省科技三项经费只占GDP0.8,与《科技进步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另一方面,科研经费主要投向在高校和科研单位,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部分较少,与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不相称。三是企业的创新意识不强、自身科技投入不够,据统计,全省企业的R&D经费仅占销售收入的0.5%,远低于1.2%的全国平均水平。企业特别是企业管理层重生产、重经营,轻科研;重引进技术和资金,轻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株洲某大型国有企业因不重视技术创新,科技投入不足,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急剧下滑,国家级技术中心也被摘牌,十分令人痛心。

(二)技术创新的基础和条件薄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据调查了解,目前,我省9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没有研发机构,全省企业省级技术中心只有68家、国家级技术中心仅11家,与经济发达省市差距还很大。大型国有企业有一定的创新基础和能力,但创新意识和动力不强,中小民营企业有较强的创新欲望,但创新条件和能力不足。由于创新基础和条件薄弱,研发投入不足,导致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不强、创新层次较低,企业掌握本领域核心技术很少,技术对外的依存度较高。2005年全省企业的专利申请量仅为1882件,仅占全省专利申请量的21.4%,其中技术含量较高的基础性、原创性发明专利不到25%。

(三)创新机制不活,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政府对科技资源的优势整合不够,没有形成技术创新的整体优势,如湘潭、株洲2市的企业都在搞混合动力汽车,都在争取国家的风力发电项目,而都难形成规模和产业。产、学、研衔接不紧密,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相互独立、各自研发,重复投入、重复研究的现象比较严重。二是政府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考核机制不尽科学合理,缺少技术创新的评价指标,企业管理者缺乏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动力和压力。三是政府对民营科技型企业支持、引导和孵化不够,国家和省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优惠政策,如税收、贷款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基层落实不到位,一些政策因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缺乏可操作性和衔接性而难以落实。四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已有的优惠政策不落实,一些园区外的企业享受不到有关优惠政策。五是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内部的创新机制不健全,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挫伤了一些科技人员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创新体系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官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处于被动的从属地位,企业科研立项难、政府配套经费少,与高校、科研单位技术合作和联合攻关机制不完善、利益分配关系不顺;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与企业、市场的关联度不高,大批技术成果只能留在实验室和文件柜里;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缺乏基础性、专业性公共技术平台,如精密测试、加工、计量、分析和模具制造等公共技术平台很少,由于公共技术研发缺乏,企业缺乏创新的技术条件支撑环境,致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步履维艰;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对企业开放的不多,特别是一些国家重点实验室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还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资本市场、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育不完善,风险投融资体系不健全,专利质押贷款、技术入股推进缓慢,中小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融资困难,已有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率较低。

(五)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保护不力,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需进一步优化。我省90%的企业没有专利申请和版权登记,5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在一些企业领导和科研人员重成果、重论文,轻专利和知识产权等问题依然比较严重。由于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财力不够,创新成果没有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开发出来的新技术,往往被竞争对手无偿占有和使用,一些市场前景好的产品也经常被不法厂商仿冒。由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较弱,司法保护的诉讼周期长、维权成本高,企业合法权益遭侵犯时常常不愿意打官司,致使企业创新的价值和权益难以得到充分实现和有效保护,专利侵权和假冒伪劣严重伤害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此外在企业重组与合资合作中,由于不重视知识产权,致使企业无形资产流失比较严重,如郴州石墨的世界知名品牌和汽车厂的国家全套批文被外企以很低的成本收购、转移出去。

(六)创新人才匮乏,企业科技队伍力量整体不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比较缺乏有魄力、有远见,视创新为企业生命的企业家队伍,企业普遍缺少高水平的科技开发带头人,全省企业仅有工程院院士1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在科研人员中的比例平均不足7%,科技创新领军人物严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省企业创新能力提高的重要瓶颈。国有企业用人制度不活和激励政策不落实,博士、硕士毕业生大都留校或流向沿海地区而不愿去企业工作,高层次人才引不进、留不住。虽然一些民营企业在人才引进和人才“为我所用”上进行了一些尝试、有了一些突破,但总体来说成效不明显。由于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国有大中型企业人才优势难以发挥,人才浪费、流失严重,而中小民营企业技术人才短缺、引进困难。

 

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湖南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对策与建议

 ()推进体制创新,以体制创新促科技创新

1、政府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变简单的行政管理为宏观调控,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引导。调整科研投入方向,优化科研经费结构,改革科研投入方式,建议政府在加大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基础性研究财政投入的同时,逐步增加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投入,在项目立项、审批和经费分配上应向企业倾斜,突出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在企业兼并重组、合资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中,应明确要求进入我省的外省、外资企业,要在本地设立研发机构,并明确创新成果的产权归属,鼓励企业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和战略投资伙伴引进,提高我省企业的创新起点。

2、政府主管部门要变扶持企业个体为支持产业集群,组织我省的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钢铁有色、新材料和生物制药等优势行业和企业,联合申报和共同争取国家重大科研立项和产业化项目,如国家科学基金、火炬计划等重大科研项目,机电一体化、混合动力汽车、风力发电等产业化开发项目,帮助企业挤进国家高速电力机车、城市轻轨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机械、输变电设备的采购目录。

3、积极整合科技资源,形成自主创新的整体优势,把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转化为企业的产品优势和市场优势。政府要协调好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之间的关系,鼓励、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间开展强强联合、协作攻关。建议在我省建立科研设施、人员和创新成果的区域及行业内有偿共享机制及合作开发机制。湘潭市组织的“湘潭企业大学行”和“院士(专家教授)湘潭行”活动成效显著,值得借鉴和推广。政府及主管部门以项目为纽带、以经费为手段,把全省和本地区的各类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在一起,组成创新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形成自主创新和联合攻关的合力。

4、完善对国有企业及其管理者的评价机制,增加技术创新方面的考核指标和内容;加快推进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企业产权制度及管理制度的改革。建议以湘潭电机等自主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较强的企业为试点,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科研成果与市场效益挂钩的创新激励机制,加强企业技术成果的经营、管理和保护,破除国有企业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发展后劲。

    5、强化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明确政府和各类创新主体在创新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高校以培养人才和基础研究为主,科研院所以应用性基础研究为主,企业以应用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为主。政府的责任在于搭建交流平台,加强对产、学、研之间在人才培养和交流方面的政策支持,支持产学研科技情报信息网络和智力对接数据库的建设,推进产、学、研的有机结合。既分工明确又紧密衔接,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加大科技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在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科研经费的有关规定,确保政府科技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同时,借鉴山东省淄博市一次性资助东岳化工“硅氟化合物”和“电解盐离子膜”重点项目5000万元的做法,推广浏阳、永兴、醴陵县市重点资助生物制药、银制品和陶瓷、烟花产业的经验,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以及我省支柱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如株洲、湘潭和衡阳高速电力机车、电力矿山机械、混合动力汽车、大容量输变电设备等项目,政府要加大政策性投入,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和产业优势,使企业的新技术成果尽快形成产品、做大为产业,使优势产业更强、更优。

2、企业既是市场主体也是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增加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必须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资金雄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应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科技型企业不低于5%,政府要把国有企业科技投入情况纳入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在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重大投资和项目经费的同时,引导、支持社会资金投向企业科技开发活动,发展和完善创新投资机制,逐步建立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

 () 完善政策法规,优化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

1、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也需要政府和全社会提供要素、服务和环境。首先要加强对国家和我省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若干配套政策(六十条和五十四条)的宣传,让全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熟悉、了解和运用好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其次相关部门要系统地研究和梳理现有的相关政策法规,针对企业自主创新中的全局性、制度性和体制性问题,深入开展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研究与战略研究,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政策和制度环境,解决相关政策法规政出多门、相互矛盾等问题,确保经济、科技、外贸、财税和知识产权等部门出台的政策相互配套和衔接;再次要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帮助、引导企业树立“允许失败,但不容许不创新”的观念,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和人文环境。

2、认真贯彻好国家和我省科技大会精深,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国家有关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财税政策,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若干配套政策中,明确企业研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上缴所得税额的政策,由于地方利益的影响和操作上的难于把握,可能导致很多企业难以享受这项政策,建议我省税务部门尽快制定这项政策实施细则和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对自主研发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政策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建议财政、经贸、科技和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加紧制定新的政府采购目录,如工程机械、汽车、计算机等要向湖南本土企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倾斜。建议商务、税务等部门研究制定有关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

    3、推进金融制度改革和创新,构建多层次的企业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加快包括技术交易市场、专利市场、风险投融资市场在内的资本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和创业投资项目退税机制,通过财政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给予支持。建议由省人民银行牵头,组织主要商业银行尽快制定和完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办法,由省财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成立我省科技投资担保公司,改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加强创新条件建设,完善企业自主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1、加快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建议针对我省先进制造、钢铁有色、电子信息和生物制药等支柱产业、重点行业的共性前沿、关键技术,按产业布局和区位优势,由政府投资建立若干省级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同时市州根据区域产业特色建立区域性公共技术平台。政府专项规划、财政重点支持,加大对公共科研条件和重大科研设施建设的投入,对其仪器、设备进口等实行减免税政策,并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省级公共技术平台建议依托我省龙头企业来建设和维护,实行行业内共享、市场化运作、适当合理收费的管理机制。建议驻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验室,尤其是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向全省对口企业实行计划性有偿开放,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

2、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市州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路子,推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证和建设工作,大力支持优秀省级技术中心申报国家级技术中心,鼓励企业技术中心与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提高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发动机”作用。

    3、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切实抓好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基础工作等“三大基础”。政府要支持和鼓励社会资金创办综合性、专业性科技“孵化器”,办好中试基地,加大对创新成果和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和引导;进一步明确科技、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和规范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由株洲市科技局和株洲日报共同举办的“科技超市”具有多种服务功能,是一种能够广泛推介技术创新成果、协调社会多方科技资源的好形式,在组织、协调、宣传、服务当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一做法值得研究和推广。

    (五)加强园区建设,形成技术集约优势和产业集群优势

    1、政府要重点扶持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园区的“二次创业”,加快园区运行模式转变,实行园区配套性政策引导、园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的市场化,搞好园区的重新定位和职能界定,进一步明确园区科技特色和专业化定位,提高我省高新技术园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2、鼓励和支持以核心企业为龙头,实施产业链横向聚集、纵向延伸,加强浏阳生物制药、衡阳盐碱化工等特色工业园建设,开展园区内外的协作配套,拓展高新技术产业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实现园区带动、集群发展。提高特色工业园区的整体经济效益和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

    3、在鼓励企业入园,加大对园区内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措施,让暂不具备建园条件地区的企业,以及暂不具备入园条件但有在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创新人才管理机制,造就高素质的企业创新团队

1、技术创新的主体力量是企业,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是企业家,为鼓励企业家重视和支持技术创新,建议除现有的科技进步奖外,参照沿海发达地区设立企业家支持自主创新“金手”奖等奖项,从精神上、物质褒奖为民族工业、本土企业的自主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结合我省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调整和改革高校学科专业,更新教学内容,将高新技术列入高校课程体系,为企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技术开发实用型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和职工在职培训,为企业培养大批技能型技术人才。

2、企业要改革和创新企业科技人才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新的用人机制,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要积极申请和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对在站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尽可能为其提供良好的研究工作条件和比较优厚的待遇,力争留在企业继续工作和开展研究,增加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的储备;有需求的企业,可聘请一些本领域的两院院士、专家学者,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技术顾问或兼职带头人。企业要为科技人才的成长提供广阔的舞台和空间,进一步提高职务发明人的奖酬及分配比例,以稳定和壮大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队伍,激励企业员工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3、建议税务部门对企业研发人员的科技创新奖金,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利于企业稳定一线科研技术骨干和吸引优秀人才。建议扩大股权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将有关股权激励政策的适用范围由高新技术企业和转制院所,拓展到大中型国有企业。

(七)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1、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坚持知识产权的司法和行政执法保护相结合,大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我省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使企业研发投入和科研人员劳动得到相应的经济回报。

2、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试点工作,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在我省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中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我省技术优势企业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和政府采购中的竞争力。

3、加大我省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拓宽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对国际专利和发明专利申请给予重点资助,支持我省技术优势企业进行国内外专利布局,抢占战略制高点;建议设立政府“专利奖”,对重大发明专利和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项目及发明人给予奖励,激发企业、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建议我省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我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帮助我省骨干企业建设一批支柱产业、重点行业的专利数据库,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成立我省知识产权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重点行业和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决策咨询、维权法律援助和风险预测服务。

5、建议政府设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出国培训、委托高等院校开展学历和在职教育等途径,加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为企事业单位培养大批知识产权实用型管理人才和专家型高级人才。

(八)推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科技创新不仅是大城市、大企业的事,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中同样前景广阔、大有作为,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水平提升,对县域经济、特色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力推广浏阳、醴陵市、安化和永兴县等县市,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烟花、陶瓷、竹加工等传统和资源回收产业的经验。实施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信息化改造,推进传统产业的技术革新和改造提升,焕发传统产业的新生机。建议税务部门对永兴银业综合利用项目、资源回收行业和企业,进行专门研究,尽快出台特殊政策予以重点扶持,对企业自主创新给予优惠的税赋政策。积极贯彻国家支持中部崛起的相关政策,认真落实我省支持循环经济、绿色环保产业和传统产业产业的发展政策,鼓励和支持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兼并做大,通过技术创新走出作坊式生产模式,实现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和特色经济的发展,加快提升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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