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湖南研究(四)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05-08-30 00:00:00 

构建和谐湖南研究(四)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

发表日期:2005-08-30

 

 

三、构建和谐湖南的总体战略

指导思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推进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的“三化”,坚持“五个统筹”,促进湖南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小康湖南”;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展现“活力湖南”,;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打造“诚信湖南”;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筑“平安湖南”。

基本思路

构建和谐湖南的基本思路是:立足发展、以民为本、创新机制、重点突破。

——立足发展,

从发展的手段和目标来看,经济发展要摆在发展的首位。实现经济持续较快协调发展,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并重,工业经济要打造新的增长引擎,农业经济要加大输血扶持力度;四大区域经济(长株潭区、环洞庭湖区、湘中南区、大湘西区)加强整合,实行优势互补、产业互联、资源共享、发展共赢;发展高新科技产业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举;加强产业集聚,壮大规模产业与扶持中小企业齐抓;促进第三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扶贫济困型企业等就业型产业和企业发展;发展环保型产业、环境友好型经济、节约型经济、循环经济;发展内源型经济和外向型经济相结合。

——以民为本。

发展民主法治。公民有序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加强舆论监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结合,加强立法、行政、司法制度的科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有效运作。

关注民生。加大收入调节力度和转移支付力度,避免收入的拉大;政府出台主导向基层转移的就业政策,实施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开发新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指导工作;社会保障优先考虑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和新生的民工群体。

培育民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加强诚信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通过政治引导、制度安排、舆论导向,社会监督等形式,促进主流道德,培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激发民智。制定公平的制度规则,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形成公平的发展氛围;形成促进社会流动的制度安排,使公民的参与机会均等;鼓励创新,扶持创业、奖励创造,制定相关政策,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构筑要素发育的宽松平台,加快要素的流通,激发要素活力。

安定民心。畅通群众表达的渠道,关注群众的利益诉求,解决群众切身困难;加强信访工作实效性,建立舆情分析、矛盾排查制度,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创新机制。

创新发展机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协调发展利益关系,解决发展的人与自然的矛盾,建立发展的公平制度,激发发展的创造活力。

创新管理机制,把政府行政管理、基层民主自治、非政府组织合作等结合起来,建立职责明确、各司其职、运行正常、秩序良好的社会管理综合系统。

创新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利益协调监控体系,加大对垄断行业、高利润行业的监管;改革税收制度,扩大税收调节收入的范围和力度;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形成经常化、程序化、透明化的财政支付体系;推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扩大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和农民工群体的帮助和救济范围,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创新稳定机制。针对严峻的治安形势,转变突击行动做法,建立常态化、群防群治治保体系;应对新型社会安全事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应对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突发自然灾害等事件,建立预防和应急反应系统。

创新教育机制,说服教育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建立强有力的政工队伍;运用市场机制规范社会诚信行为,建立征信和失信惩戒体系。

——重点突破。

重点突破统筹科学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壮大县域经济,采取密集的人、财、物、政策投放,发展产业、投放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在短期内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新增财政收入重点投放“三农”和社会事业建设,提高农村的综合生产能力,着力解决群众就学、就医、就业等影响生计的问题;主动融入地区间区域合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发挥比较优势,拓宽发展空间;制定相关产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发展节约型、循环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

重点突破推进各项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体制,推进以行政体制改革为主的各项事业改革;加快主辅分离、企业事业分离,推进产权多元化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拆除垄断行业、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进入壁垒,允许民间资金进入;调整公益事业改革的价值取向,以民生为本,回归公益性制度安排。加大公平性分配份额,鼓励分配方式和手段的多样化,推进社会保障覆盖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加快改革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利用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政治的手段,着力构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主流道德系统,创新教育方式和手段,提高教育的吸引力和亲和力,把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升到新水平。

重点突破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行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把相关的人、财、物、政策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将社会治安重心下移;严惩司法腐败,从严治警;重点解决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推进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以发展谋和谐,以民本求和谐,以公正促和谐,以诚信创和谐,以稳定保和谐,促进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推进原则:

——发展是第一要务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统一的原则。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必须紧紧扭住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牢固树立“三化”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由之路的意识,持之以恒地推进“三化”进程。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处理好地区间非均衡发展与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关系。统筹城乡和地区发展,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快对湘西等欠发达地区的开发。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把社会事业的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建设国民教育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培育湖湘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与人与自然相协调发展相统一的原则。着眼于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统筹经济社会均衡发展,致力于关系民生的社会事业,调节利益关系,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保持社会的安定有序,使人们感受生活的安全感。处理好推进“三化”进程与建设生态型、节约型、友好型社会的关系。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作法,把生态标准作为重要发展原则,积极开展生态省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水平。把节约资源放在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友好相处。

——效率优先与注重公平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又要通过财政、税收、保险、福利、救助、慈善等手段,在二次、三次分配中维护社会公平,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充满活力与安定有序相统一原则。发展广泛的民主,调动群众参与经济社会管理的热情;畅通人们充分表达的渠道,使各利益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诉求得到关注;给予人们公平、均等的机会,创造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环境;调动全社会的创造力,让活力充分涌流。法治是秩序的保障,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倡导人们的法律信仰;规范和加强立法、行政、司法工作,整治司法腐败,整顿社会治安秩序,为人民创造洁净的社会空间。

——促进民生与关注道德诚信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群众就学、就医、就业难的问题,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政府承担公益事业建设责任;解决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生存问题,加大保障和救济投入。立己立人,重在道德诚信,这是仅次于生存的大事,要理直气壮地开展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诚信教育,长抓不懈,常抓常新,让人们心悦诚服地接受和自觉修持,营造繁荣又祥和的社会新气象。

——社会建设和政治、经济、文化齐头并进原则。社会的和谐是全面的和谐,包括人的和谐、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体现在现实中就表现为社会和谐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和谐社会建设落脚点就是“三个文明”,“三个文明”发展好了,和谐社会的目标也达到了。

(四)构建和谐湖南的总体目标和近期指标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湖南,是一项长期任务,既是目标,又是过程,必须统筹谋划,分步实施。要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立足湖南实际,将长远目标与阶段性工作紧密结合,逐步提高我省社会和谐的程度与水平。当前,要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明确提出构建和谐湖南的中长期目标。

民主法治比较健全,就是要努力开创政治文明建设新局面,社会主义民主日趋完善,依法治省切实加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逐步扩大,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到2010,全省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分别达到40%以上,初步建立起法制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

公平正义得到保证,就是要使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得到有效协调和兼顾,构筑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与人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到2010,基本健全覆盖面广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构建起维护公平的制度法规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社会二次分配体系;慈善事业有较大发展,扶贫帮困的经常性机制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有较大提高。

社会诚信友爱风气浓厚,就是要建设诚信湖南、文明湖南,构建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诚实守信、融洽相处的人文环境。到2010,建立起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为主体的社会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与此同时,城乡综合文明程度大幅度提升,行业风气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经济社会充满活力,就是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激发各行各业的创新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到2010,初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全省人才总量有较大增长,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

社会安定有序,就是要大力加强平安湖南建设,切实维护全省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生产安全。到2010,城区95%以上的街道和社区、农村90%以上的乡镇和村达到平安创建标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努力建设生态省和节约型社会,逐步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到2010,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分别有较大幅度下降,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空气质量达标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五)重点任务

——整合优质资源,做强区域核心增长极,以点突破撑起中部崛起的高地。尤其是处于工业化中期的湖南,发展城市经济,加快城市工业发展,应该摆在发展突出位置,超前谋划、优先考虑,加强宏观调控,进行科学布局。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当前,一是要把长株潭一体化摆在核心位置;二是根据我省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西、泛湘南等四大经济圈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制定“十一.五”计划时,注意把握各经济区域的发展重点和产业方向,科学确定其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分别制定发展规划和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三是在抢抓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机遇的同时,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和东盟“91”区域合作。尽快建立包括领导、规划、政策、项目等在内的对接机制和体系,为湖南的发展争取更多的支持。走出去,积极参与有关区域合作的研讨会、商洽会;请进来,积极承办有关区域合作的会议,扩大湖南的影响,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快县域发展。新增财力重点向“三农”倾斜,对县级简政放权。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落实好免征农业税、粮食直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小微型水利建设补贴等政策措施。培育县域经济增长点,放权让利,激发活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推行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公务透明化,推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落实依法治省措施。实行公务成本核算,规范公务消费行为。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领导决策征询意见制度,对重大问题的决策,采取公示、听证、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征求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做到民主协商在决策、实施之前。通过媒体公布“十一.五”规划草案,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公示、听证的方式方法,提高实效,更好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愿望。逐步开展重大决策的不可行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决策实施的督促检查,建立信息反馈和政策评价机制,及时对决策进行修正和完善。建立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决策责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省的有机统一,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切实做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加快基层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全面推行农村综合体制改革,减事减人,增资扩权。加快基层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城市社区管理,推广成功模式,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一要完善社区居民的自治功能,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居民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等制度,吸纳社区内各方面人士参与社区管理,培育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志愿者组织,形成社区管理的合力。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促进就业。降低就业门槛,加强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就业向用工短缺地区、行业、部门集聚。带动社会就业,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民生第一大事,尽力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一是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创业带头人,鼓励干部离职创业、科技人员带头创业。鼓励和扶持社区、家庭型创业,推广失业人员创业指导制度。强化失业调控,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二是推进教育公平,提高公民素质。改变教育投资过分集中于高等教育的现状,把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民工、下岗工人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变人口大省为人力资源大省。三是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制定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相关政策,引导大学生到基层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政府购岗援助就业,突出解决好特困人群包括“三无”农民和夫妻双方下岗人员的就业问题。

——加大对重点群体的覆盖,推进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完善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强化征缴,增加财政相应支出,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完善失地农民保障办法,整合现有的农村“五保”制度、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试行的农村老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制。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制度,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政府救济为主导,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注意克服公共医疗的市场化倾向,逐步解决贫困群体小病难治、大病不治的问题。

——加强诚信道德教育工作,培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行业诚信度,努力构建诚信湖南。推进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信用主体建设,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湖南形象。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诚信政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有错必纠,有损必偿,切实维护公民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全省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全面实施“企业信用工程”,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失信惩罚和警示机制、信用激励机制,努力构建企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在虚假广告等不良信息披露、失信惩戒等方面,加快出台地方性信用建设法规。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风尚。狠抓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整治社会不良风气,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通过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等手段,突出抓好以反腐倡廉为重点的党风建设、以公正高效为重点的政风建设和以医德、师德为重点的行风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养成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教育网络,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生动具体地融入青少年成长的各个环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紧围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把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企业、文明学校、文明医院和文明行业活动推向深入,弘扬博爱诚信,提倡谅解宽容,形成良好的人际环境。加强政工队伍建设。  

——维护社会公平,协调利益关系,鼓励和支持创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按照生产要素贡献进行分配,保护市场主体积极性;严格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扩大劳动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再次分配注重公平,利用财税政策调整利益关系。强化税收征管和对垄断行业收入的监管,抑制违法收入。高度重视公共财政建设,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力向增加困难群众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发展公共事业方面倾斜。形成公平机制,制定公平规则,维护公平竞争;创造机会平等、流动顺畅的社会发展秩序;鼓励创造、尊重创造,加快引进人才,营造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氛围;扶持科技创新,加大科研投入。

——强化信访工作实效性,解决当前突出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一是狠抓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主要是:征地拆迁政策、军转干部政策、企业改制政策、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探索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思路、新办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机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基层专门力量建设;加强群防群控组织和力量建设。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

三是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抓队伍;抓规范;抓公开;抓监督。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缓解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以整治江湖为重点,建设“生态湖南”,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建设生态湖南。一是实施“绿色湖南”战略。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强退耕还林的实效,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科学论证并确定我省纸厂的数量和林木采伐规模,严禁超指标采伐。二是积极争取国家的专项治理资金,加大湘、资、沅、澧四水和洞庭湖综合治理力度,稳步提高“四水一湖”水质。开展不可行性论证,合理确定水电站的数量和布局,把对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限度。三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积极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开发模式、以农田为重点的粮经作物轮作模式、以减少面源污染为核心的农药、化肥、地膜科学使用模式。建设若干高产、优质、低耗和防治污染、综合开发的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四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抓紧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在生态良性循环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五开展生态伦理和生态道德教育,提倡节约、环保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一是把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中,同时加快组织编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治理等专项规划。二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扩大试点范围,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典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树立循环经济的先进典型,为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三是鼓励企业进行循环式生产,严格控制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项目。促进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和绿色产业,建立和完善重点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四是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倡导节约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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